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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财政激励上半年工作成效明显的市县区
时间:2018-08-03  来源:宁夏财经网
  为了鼓励各地和广大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推动形成主动作为、竞相发展的良好局面,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上半年工作大督查的通知》精神,各地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和国务院各项决策部署,在自治区党委和政府的坚强领导下,牢固树立和践行新发展理念,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着力打好“三场攻坚战”,深入实施“三大战略”,积极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持续推进产业转型升级,有效应对各种挑战,不断推动高质量发展,实现全区经济总体平稳、稳中向好。
  上半年,全区实现地区生产总值1603.58亿元,同比增长7.7%,增速比全国高0.9个百分点;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缓中趋稳,同比增长4.9%;固定资产投资降幅收窄,同比下降17.7%;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稳定增长,同口径增长7.8%;城乡居民收入增长较快,城镇和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同比分别增长8.2%、8.9%;居民就业保持稳定,城镇登记失业率3.89%。经自治区人民政府第14次常务会议同意,决定对重点指标综合考评和部分单项工作排序前2名的地级市(含宁东,下同)、前4名的沿黄县(市、区)、前3名的贫困县(区)(含盐池县,下同)予以通报表扬(其中,单项指标须完成当地目标任务)。
  2018年上半年工作成效明显的地方名单及激励措施
  一、对生产总值增速(固原市和贫困县〔区〕不考核)、固定资产投资增速、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增速、服务业增加值增速、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速、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进度、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速、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速、创业与就业情况、招商引资实际到位资金情况等10项重点指标综合考评:
  (一)地级市排名:第1名的宁东管委会奖励6000万、第2名石嘴山市奖励3000万元。
  (二)对沿黄县(市、区)排名:第1名的金凤区奖励5000万元、第2名西夏区奖励3000万元、第3名平罗县奖励2000万元、第4名大武口区奖励1000万元。
  (三)对贫困县(区)排名:第1名的同心县奖励5000万元、第2名彭阳县奖励3000万元、第3名盐池县奖励2000万元,奖励资金共计3亿元。(自治区财政厅负责落实)
  二、对重点项目实施好、固定资产投资完成较好,且完成当地固定资产投资目标任务:
  (一)宁东管委会奖励前期工作经费300万元。
  (二)隆德县奖励前期工作经费100万元。
  三、对工业增长贡献突出、转型升级步伐快、技改项目实施好,且完成当地规模以上工业增长目标任务:
  (一)地级市排序前2名:宁东管委会、固原市。
  (二)沿黄县(市、区)排序前4名:大武口区、西夏区、兴庆区、金凤区。
  (三)贫困县(区)排序前3名:原州区、盐池县、红寺堡区。
  自治区技术改造综合奖补资金中安排8000万元左右给予重点支持,资金用于行政区域内企业技术改造项目建设。(自治区经济和信息化委负责落实)
  四、对积极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在特色产业高质量发展、农业面源污染攻坚战、品牌建设、深化改革、农民增收等方面工作力度大、成效显著:
  (一)地级市排序前2名:固原市、吴忠市。
  (二)沿黄县(市、区)排序前:4名的贺兰县、利通区、平罗县、沙坡头区。
  (三)贫困县(区)排序前3名:盐池县、海原县、同心县。
  优先推荐申报国家级试点项目,优先安排自治区级试点项目,在政策、资金等方面给予倾斜支持。(自治区农牧厅负责落实)
  五、对大力推进脱贫富民工程、脱贫攻坚工作成效好:
  (一)地级市排序前2名:吴忠市、固原市。
  (二)沿黄县(市、区)排序前4名:沙坡头区、中宁县、利通区、青铜峡市。
  (三)贫困县(区)排序前3名:盐池县、隆德县、红寺堡区。
  在安排各类财政扶贫资金和用于脱贫攻坚的地方债方面给予倾斜支持。(自治区扶贫办负责落实)
  六、对积极实施创新驱动战略、提升科技创新能力快,在年度支持项目资金的基础上:
  (一)地级市排序前2名:吴忠市、中卫市分别奖励1500万元、1000万元。
  (二)沿黄县(市、区)排序前4名:兴庆区、中宁县、惠农区、西夏区分别奖励400万元、300万元、200万元、100万元,
  (三)贫困县(区)排序前3名:盐池县、彭阳县、西吉县分别奖励300万元、200万元、100万元。(自治区科技厅负责落实)
  七、对加快全域旅游发展成效好,旅游经济增长快:
  (一)地级市排序前2名:银川市、固原市。
  (二)沿黄县(市、区)排序前4名:青铜峡市、沙坡头区、永宁县、大武口区。
  (三)贫困县(区)排序前3名:泾源县、盐池县、同心县。
  优先安排资金支持重点旅游项目建设,在年度旅游宣传资源布放、旅游就业人员培训方面给予倾斜,支持举办重大旅游节会活动。(自治区旅游发展委负责落实)
  八、对落实支持非公经济发展政策措施好、非公经济发展快:
  (一)地级市排序前2名:固原市、石嘴山市。
  (二)沿黄县(市、区)排序前4名:大武口区、金凤区、兴庆区、利通区。
  (三)贫困县(区)排序前3名:原州区、红寺堡区、盐池县。
  辖区企业在申报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培育、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培育、企业“双创”平台建设、自治区众创空间共享平台建设等项目资金安排方面给予倾斜支持。(自治区非公经济服务局负责落实)
  九、对大力推进生态立区战略、环境保护工作做的好:
  (一)地级市排序前2名:银川市、石嘴山市。
  (二)沿黄县(市、区)排序前4名:青铜峡市、贺兰县、金凤区、利通区。
  (三)贫困县(区)排序前3名:同心县、隆德县、泾源县。
  在落实财政投入与环境质量和污染物排放总量挂钩政策奖励资金方面给予倾斜支持。(自治区环境保护厅负责落实)
  十、对土地节约集约利用、土地利用秩序、土地利用计划执行好:
  (一)地级市排序前2名:银川市、宁东管委会分别奖励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800亩、600亩。
  (二)沿黄县(市、区)排序前4名的贺兰县、平罗县、金凤区、惠农区分别奖励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500亩、400亩、300亩、200亩。
  (三)贫困县(区)排序前3名:同心县、海原县、盐池县分别奖励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400亩、300亩、200亩。(自治区国土资源厅负责落实)
  十一、对推进银川都市圈和中南部城乡建设力度大、城镇建设管理水平较高:
  (一)地级市排序前2名:吴忠市、银川市。
  (二)沿黄县(市、区)排序前4名:中宁县、平罗县、利通区、灵武市。
  (三)贫困县(区)排序前3名:盐池县、彭阳县、隆德县。
  在棚户区改造、特色小镇、美丽乡村、农村危房改造、农村垃圾及生活污水处理、水冲式卫生厕所改造等项目安排方面优先考虑,在满足基本申报条件基础上给予足额保障,同时在棚户区改造专项债等方面给予倾斜支持。(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负责落实)
  十二、对积极支持重点交通项目建设、“四好农村公路”工作突出:
  (一)地级市排序前2名:吴忠市、固原市。
  (二)沿黄县(市、区)排序前4名:贺兰县、青铜峡市、利通区、平罗县。
  (三)贫困县(区)排序前3名:彭阳县、西吉县、红寺堡区。
  在申报的符合车购税资金投向的公路项目资金安排方面给予倾斜支持。(自治区交通运输厅负责落实)
  十三、对积极支持重点水利工程建设、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工作突出:
  (一)地级市排序前2名:银川市、吴忠市。
  (二)沿黄县(市、区)排序前4名:利通区、沙坡头区、青铜峡市、灵武市。
  (三)贫困县(区)排序前3名:隆德县、彭阳县、海原县。
  在2018年度全区农田水利基本建设考核“黄河杯”竞赛评比中分别给予2分、1.5分、1分、0.5分的加分奖励,对列入全区水利项目三年滚动计划的水利建设项目优先立项安排建设;在申请国家和自治区各项前期工作专项补助、以奖代补资金、PPP项目前期工作经费等方面给予倾斜支持;优先安排农田水利项目资金。(自治区水利厅负责落实)
  十四、对大力推进生态立区战略、国土绿化行动推进有力。
  (一)地级市排序前2名:银川市、固原市,
  (二)沿黄县(市、区)排序前4名:青铜峡市、贺兰县、大武口区、利通区,
  (三)贫困县(区)排序前3名:原州区、泾源县、海原县。
  在人工造林资金安排上,优先兑现中央和自治区补助资金。同时,在森林防火、森林有害生物防治等项目安排上给予倾斜支持。(自治区林业厅负责落实)
  十五、对城乡社会救助、双拥优待安置、养老服务等民政工作做得好。
  (一)地级市排序前2名的固原市、银川市,
  (二)沿黄县(市、区)排序前4名:沙坡头区、灵武市、西夏区、平罗县,
  (三)贫困县(区)排序前3名:隆德县、原州区、红寺堡区,
  在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重点优抚对象医疗补助资金、社区日间照料中心、老饭桌项目等方面给予倾斜支持,并在创建双拥模范城(县)中期考评分别给予0.5分、0.4分、0.3分、0.2分的加分奖励。(自治区民政厅负责落实)
  十六、对创业与就业工作成效显著,
  (一)地级市排序前2名的中卫市、石嘴山市,
  (二)沿黄县(市、区)排序前4名:兴庆区、西夏区、利通区、平罗县,
  (三)贫困县(区)排序前3名盐池县、隆德县、同心县,
  在就业补助资金分配上予以切块安排,在公益性岗位和就业创业培训指标安排上给予倾斜支持。(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负责落实)
  十七、对积极推进健康宁夏建设、综合医改成效明显,
  (一)地级市排序前2名的石嘴山市、银川市,
  (二)沿黄县(市、区)排序前4名:永宁县、大武口区、金凤区、中宁县,
  (三)贫困县(区)排序前3名:盐池县、彭阳县、原州区,
  在年终全区卫生计生综合目标考核中,分别给予3分、2.5分、1.5分、1分的加分奖励,在中央支持宁夏“互联网+医疗健康”示范区建设、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健康促进等项目资金安排上给予倾斜支持。(自治区卫生计生委负责落实)

 

编辑:祁雪 责任编辑:李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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