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5日,银川市召开推进工业创新驱动转型升级政策意见新闻发布会,为全市各园区企业详细解答《关于推进工业创新驱动转型升级的政策意见》及《政策指南》。据介绍,银川市工业奖励资金将达约1.7亿元,对于工业领域以及在银川市注册的工业和软件企业,将从鼓励企业技术改造、创新突破等七大方面,用真金白银的奖励增强企业内生发展动力,带动银川都市圈工业结构调整和产业转型升级。
本次政策梳理整合了2011年至2016年以来市政府出台的各项工业奖补政策,去除了已失去作用的项目,保留修订了仍在发挥作用的项目,增加了创新驱动、绿色发展等方面的项目,着力推动工业企业走高端、绿色发展路线。另外,对引进新业态、新产业项目,发展特色产业给予扶持,着重培育新增长点,具有一定的针对性和前瞻性,对全市工业经济发展将发挥较强引领作用。
据悉,今后一段时期内,我市工业政策兑现将以此政策为主,其他政策不再兑现。
鼓励企业技术改造
1.对实施技术改造项目,凡年度设备到位投资额在500万元(含)以上的,给予年度设备总投资额10%的奖励,最高不超过300万元。
2.力争3年内完成规上工业行业对标升级,对自治区认定达到国内行业标杆企业水平的,按照自治区奖励资金的50%配套奖励。
3.企业应用先进节能环保技术、工艺、设备、装置、材料以及方法等实现节能量达到500吨标准煤以上的,按每吨标准煤200元的标准给予扶持,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4.企业新取得安全生产标准化三级达标的一次性奖励3万元、新取得安全生产标准化二级达标的一次性奖励20万元、新取得安全生产标准化一级达标的一次性奖励50万元。
鼓励企业创新突破
1.企业通过自主创新研发的新产品,被认定为国家级新产品且当年实现销售收入1000万元以上的一次性奖励50万元,被认定为自治区级新产品且当年实现销售收入1000万元以上的一次性奖励30万元。
2.新认定的自治区级制造业创新中心给予一次性奖励30万元;新认定自治区级企业技术中心给予一次性奖励30万元,升级为国家级的再奖励50万元;开展市级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和技术创新中心等科技研发平台认定工作,对获得认定的每年给予运行经费投入10%,最高不超过30万元的补助。
3.通过企业申请、专家论证或进行科技攻关招标等方式,对实施重大科技创新项目和重点科技创新专项,分别给予不低于300万元和100万元的补助。
4.国家认定的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单台(套)产品或关键零部件,按照产品销售额5%给予奖励,最高不超过100万元;自治区认定的首台(套)设备,给予50%保费补贴,期限不超过3年。
5.新获得国家级工业设计中心的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100万元;获得国际工业设计“红点奖”、IF奖以及国内“红星奖”、中国优秀工业设计奖等奖项的企业,单项一次性给予10万元奖励。
鼓励企业“三品”建设
1.新获得宁夏名牌产品的工业企业一次性奖励10万元,新认定的国家级工业品牌培育示范企业一次性奖励50万元。
2.获得中国质量奖和自治区政府质量奖的工业企业分别一次性奖励50万元、30万元。
3.新认定的制造业国家级单项冠军示范企业、单项冠军培育企业和单项冠军产品分别一次性奖励100万元、50万元和50万元。
鼓励企业智能发展
1.被评选为国家、自治区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试点的企业一次性奖励10万元;被评选为国家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示范企业一次性奖励30万元。
2.被评为国家、自治区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示范试点项目企业分别一次性奖励30万元、10万元;被评为国家制造业“双创”试点示范基地的,一次性奖励50万元;被评为国家级制造业“双创”平台的,一次性奖励20万元。
3.在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领域,获得国家级试点示范或“双创”平台的,一次性奖励20万元;获得国家级优秀产品或优秀解决方案的,一次性奖励10万元;获得国家信息消费创新应用示范项目的,一次性奖励10万元;评选一批市级优秀软件产品和优秀应用解决方案,一次性奖励10万元。
4.对人机智能交互、工业机器人、智能物流管理、增材制造等技术和装备在生产过程中的应用,促进制造工艺的仿真优化、数字化控制、状态信息实时监测和自适应控制的,每年评审认定一批智能工厂、数字化车间,按照硬件设备和软件总投入10%给予补助,最高分别不超过100万元、30万元。
鼓励企业绿色发展
1.获得国家级、自治区级绿色园区的,分别奖励100万元、50万元;获得国家级、自治区级绿色工厂的,分别奖励50万元、25万元;获得国家级、自治区级绿色设计产品的,分别奖励20万元、10万元;获得国家级、自治区级绿色供应链管理示范企业的,分别奖励20万元、10万元;每年评选3-5家市级绿色工厂,按照硬件设备总投入10%给予补助,最高不超过50万元。
2.企业完成电平衡测试、水平衡测试等和通过市级及以上组织专家评审的清洁生产审核、能源审计项目,一次性补助5万元;企业获得本年度自治区或银川市节水型称号的、入围工信部水效领跑者名单的一次性奖励5万元;按照国家相关政策享受退税补贴的,当年资源综合利用金额达到2亿元的奖励50万元、达到4亿元的奖励100万元、达到6亿元的奖励200万元。
3.列入银川市淘汰落后产能计划且按期完成主体设备拆除任务的工业项目,按淘汰项目的上年度产品价格×产能量×2%给予奖励,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鼓励企业做大做强
1.对于重点培育的民营小微工业企业、信息技术企业,通过银川市小微企业服务超市等形式,按照每个企业单个项目扶持金额不超过项目总额的50%,年度扶持资金不超过2万元的原则发放“小微企业服务券”。
2.新建、续建的工业固定资产项目,凡年度投资额在5000万元(含)以上的,按照投资额的0.5%奖励,最高不超过200万元。
3.新获得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保密资格认证、武器装备科研生产许可认证、装备承制单位资格认证的企业每个资质给予10万元奖励;获得国家、自治区军民融合项目扶持资金的,按照国家、自治区实际到位资金的50%给予扶持,单一项目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励新业态、新产业发展
新建、续建的高端装备制造、新能源、新材料、现代纺织、新能源汽车等产业项目,凡年度工业固投额在5000万元(含)以上的,按照投资额的1%奖励,最高不超过300万元;对于投资较大且能填补银川市产业空白的重大项目,可采取一事一议方式给予支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