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做好最低生活保障等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工作,近日宁夏回族自治区民政厅、自治区财政厅等多部门联合印发通知,明确推进最低生活保障等社会救助扩围增效,要求在低保审核确认工作中,不得以特定职业、拥有企业或车辆等为由“一票否决”低保申请。
据介绍,宁夏要求在综合考虑低保申请家庭收入、财产状况、刚性支出等条件的基础上,做好低保审核确认工作;明确在政策执行过程中,不得随意附加非必要限制性条件,不得以申请家庭的共同生活家庭成员和赡(抚、扶)养义务人为财政供养人员、离退休人员、国有企业职工等特定职业、特殊身份等为由,直接认定申请家庭不符合低保条件,也不得未经家庭经济状况调查核实直接认定申请家庭符合条件。
同时,宁夏要求在评估认定最低生活保障申请家庭经济状况时,综合考量其家庭财产市值、实际营收情况以及家庭实际生活状况等,实事求是予以认定。明确申请对象共同生活家庭成员名下有市场主体登记信息和有股权的,应进一步与税务、工商等相关部门核实经营状况;对企业经营不善、长期未运营等“有名无实”的申请对象,其家庭实际收入、财产状况等符合保障条件的,应及时给予保障。
此外,宁夏明确对申请对象共同生活家庭成员名下拥有的车辆,经认定属于家庭唯一谋生工具的小型经营性车辆、生产型用车、已灭失但因客观原因无法销户的车辆(正常使用的享受型和消费型小轿车除外),且其家庭收入、财产等情况符合最低生活保障条件的,在向县级以上民政部门备案后可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 (记者 杨稳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