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5日,记者获悉,自治区水利厅和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决定,自5月至12月开展黄河宁夏段水资源保护专项行动,旨在充分发挥水行政执法与检察公益诉讼协作机制作用,强化水资源监管,严厉打击各类水资源违法行为,有效维护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推动新阶段水利高质量发展。
此次专项行动主要针对未经批准擅自取水,或超许可水量取水、擅自改变取水用途等未依照批准的取水许可规定条件取水的;未取得取水申请批准文件擅自建设取水工程或设施的;拒不执行审批机关作出的取水量限制决定,或未经批准擅自转让取水权的;未按规定安装取水计量设施的,取水计量设施不合格或运行不正常的等八类行为进行排查整治,共分为部署动员、排查整改、重点检查、总结提升四个阶段进行安排部署。
自治区水利厅相关负责人表示,通过此次专项行动可持续推进取水许可审批管理与水行政执法的衔接,加强水行政执法与检察公益诉讼协作,强化黄河宁夏段水资源问题专项集中整治,健全管理长效机制,着力提升黄河宁夏段水资源管理能力水平,促进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为推进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区建设提供坚实水安全保障。 (记者 单 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