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3日,记者从自治区生态环境厅了解到,生态环境部今年10月印发《关于开展工业噪声排污许可管理工作的通知》,提出依法逐步将排放工业噪声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经营者纳入排污许可管理,在“十四五”期间将工业噪声依法全部纳入排污许可证管理。我区加快落实排污许可管理制度全要素排污监管,截至目前,全区已有99家排污单位通过重新申请、17家排污单位通过首次申请将工业噪声纳入排污许可证。
近年来,我区认真落实国家出台的排污许可管理各项要求,依据国家《排污许可管理条例》修订《宁夏回族自治区污染物排放管理条例》,经过连续3年的执法、监测、固危废等部门的现场核查与指导,采取了排污许可到期预告、限期“清零”等措施,推进固定污染源排放管理全覆盖。目前,全区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持证企业2155家,登记管理企业10027家,真正做到应纳尽纳、应管尽管。印发《自治区排污许可提质增效工作方案(2023-2024年)》,在排污许可审核全覆盖的基础上,针对重新申请和首次申请的排污许可进行抽检查验,及时发现问题,指导企业进行整改,截至目前,已复核656家。2023年完成首次申请排污许可证质量抽查36家,抽查率为25%,高于国家要求;重新申请排污许可证质量抽查26家,抽查率为11%,高于国家要求。
据介绍,《关于开展工业噪声排污许可管理工作的通知》是继2022年国家将固体废物纳入排污许可证进行管理之后,对工业噪声管理工作提出的新要求,体现我国生态文明建设和污染防治工作向更深层次推进。为加快落实排污许可管理制度全要素排污监管,我区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工业噪声排污许可管理工作的通知》,督促指导地市依法有序开展排污许可证核发和排污登记管理工作,组织全区管理及技术人员参加全国排污许可管理培训班,强化服务。对未依法取得排污许可证排放工业噪声的,或未按照排污许可证要求进行工业噪声污染防治、噪声排放的排污单位依法进行处罚。 (记者 陈 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