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家车位被占,还联系不上对方,干脆雇来叉车将占位车扔进河里,这事儿于11月19日晚发生在福州市的一个小区里。第二天,当地警方就此事发布情况通报。其时,车已捞上来,雇车人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叉车司机也到案,整起案件在做进一步审理。
按理说,这事儿依法处理起来不难,把别人车叉河里的行为肯定会受到惩处。可耐人寻味的是,网友热议中更多的是对占车位的厌恶与谴责——此类情况太多,遇到了也没啥好法子。若问占车位违法不?违法。如果车位是人家购买的,未经允许占用就是侵犯了人家的所有权。按照民法典相关规定,妨害物权或者可能妨害物权的,权利人可以请求排除妨害或者消除危险。也就是说,车位所有权人可以要求占用者退出去。
但现实情况大多令人失望,且不论着急之时能不能联系上对方,人家理不理你,就是报警也未必能把对方叫出来,更何况还要能拿得出证据……至于挪车电话和挪车软件,最终还是回到原点,就看车主是否通情达理积极配合。倘要较真,不想吃亏,那难免起冲突,或是单方面行为过激。如同福州这事儿,原本是维权,结果方法失当,就涉嫌故意毁坏财物,亦有“以恶治恶”之嫌,有理变没理了。
所以,很多讨论当中出现了“如果占车位能及时处理”的假设。这个“如果”确实可以阻止其后叉车入河的出现,更是对维护规则的期盼。那么,谁来维护?有人说物业该有过硬的服务,有人说执法也该软硬兼备,还有人说得先完善制度填补空白,才能让执行有力。
这些都没错,厉行法治方能减少和杜绝“以恶治恶”,稳住天平。可说到底,很多占车位的根源就是停车难。这个城市病考验着社会治理能力,要从根上把病治了,这更不易。 刘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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