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苏南京一位女生因为准点下班,被领导发微信批评:不要踩点下班。据了解,这位女生的岗位是文员,正常要求上班时间是早九晚六,而且当天她是在做完自己的工作后才下的班,但领导发信息批评,她哪怕干完活,也要6点后才能关电脑。这样的要求,让公司的制度成为了笑话,也让国家法律法规成为了笑话。
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加班时长成了衡量员工达不达标的重要标准,无论白天工作效率怎么样,只要加班时间够长,就是爱岗敬业的好员工,有些人则因为不愿意加班而受到领导批评。其实过长的上班时间并不一定能提升员工的工作效率,反而会让一些员工的工作效率下降。美国社会市场基金会曾做出一项研究表明,“快乐的员工贡献的生产力,比消极员工的平均高出20%”。在固定时间内,员工为了和自身利益挂钩的业绩会更加集中注意力,进而提高工作效率,实现公司利益、领导利益和员工利益的循环上升。如果工作时间过长,则会使员工压力剧增,身体疲劳,产生懈怠,工作积极性下降,甚至引发健康问题。
有人破坏规则的时候,就需要受到惩罚,如此才能保证制度的权威性。如果员工不按时上班,就应该被罚款;反之,如果公司不能按时让员工下班,相应的也应受到惩罚,否则所谓的“制度”就是一个笑话。这个道理很简单,不存在模糊地带,也不需要有专家和大佬站出来,告诉我们“996”“007”带来的福报。 吴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