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持小摊小店活起来、火起来——在各地出台的稳经济一揽子政策和接续措施里,不难发现对小摊经济的关注。早市、夜市、路边摊,当它们以更加规范的姿态回归,不管是对摊主店主,需求多样的居民,还是整个城市的经济发展来说,都是令人振奋的消息。但是,摊子支起来就完事儿了吗?还得管,关注可能有影响的所有漏洞,让这项政策红利产出真金白银,精准地、稳稳地落到群众口袋里。
有调查显示,摆摊合理化之后,仍有不少经营者收入甚微,因为他们要支付高昂的摊租费用。没错,市场主办方的盈利模式主要是获取租金,尽管其中有市场因素导致的定价与选择问题,却也不排除人为谋私、不规范操作之可能。而那些高出来的费用,最终一定会加在菜价里,转嫁到消费者身上。为了把摊位费降下来,一些城市已在尝试并推进将农贸市场作为公益性项目建设。
事实上,不管是农贸市场还是夜市地摊,一旦形成,就决定了这是一种准公共产品,既有盈利性,也有公益性。比如经营场所,无外乎城市公共用地和商业用地,但无论哪种,其为居民配套服务的性质没有改变,再加上它的交易方式,就已经具备了一定的公益属性,不能单纯以“市场化运作”看待一切。
在当前经济发展形势下,对市场主体的相关服务上,厘清公益属性要求与合理利润的平衡边界,这一点至关重要。一旦背离公益性决定的“良心价”,搞成市场性失控的“黑心价”,那势必会步入误区,阻碍发展。只有以“公益性+市场化”为原则,治理私人收取高价的乱象,适当降低摊点租赁费用,使摆摊开店的收益和成本达到最优,才能起到一石三鸟之用——缓解经营者成本压力、激发群众就业活力、促进城市经济发展。至于如何做到监管有效,一方面,需要政府在充分尊重社会资源配置的基础上,通过提供公共服务支撑,从外部来分担市场建设管理责任;另一方面,得厘清各类主体之间的利益和责任,构建以自律管理为基础、以契约管理为纽带、以执法管理为保障的管理架构。
国之称富者,在乎丰民。一国如此,一城亦然。在向精细化管理发展的趋势下,重要的是如何让广大群众享受到发展和治理红利,当小摊小店活起来,再走向火起来,如何平衡多方诉求实现共赢,还需要更多思量与实践。 刘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