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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年龄给儿童优惠更为科学合理
时间:2023-03-13  来源:银川晚报
  “长期以来,各行业多‘按身高’标准售卖儿童票,身高标准与现阶段儿童身高不匹配且标准不统一,无法保障儿童的优惠权益。”全国人大代表、重庆市谢家湾教育集团党委书记、总校长刘希娅建议,近年来,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和营养状况的改善,我国儿童的平均身高较过去显著提高,应推广从“双轨制”购票逐渐过渡到“按年龄”购买儿童票的标准。
  根据身高给予儿童优惠政策,是社会关爱儿童的体现。然而现阶段,以身高评判儿童优惠,已经不合时宜。这位来自重庆的人大代表建议,推广从“双轨制”购票逐渐过渡到“按年龄”购买儿童票的标准,适用于全国各个行业,顺应了公众意愿,彰显社会公平,也体现了社会服务水平的与时俱进。
  量身高给儿童优惠已经过时。现行的根据身高给予儿童优惠政策由来已久,身高标准停留在最初施行之时。随着生活水平提高,我国儿童身高增高趋势很明显。据最新《儿童身高体重标准表》,我国6岁男童身高范围为111.2至121厘米、女童为109.7至119.6厘米,11岁男童身高范围为132.1至152.1厘米、女童为133.4至153.3厘米。11岁的孩子身高就有可能超过了1.5米,而儿童火车票的优惠标准就是1.5米,这一标准是1997年开始实施,放到现在早已过时。
  以年龄为标准更为妥当。既然要给儿童优惠,就该有更加妥当的评判标准,而且区分儿童青少年与成年人的标准,是以年龄为界限,因此在制定优惠政策时,看年龄更为科学合理。操作层面也并不复杂,只需要甄别身高过高儿童的年龄,即可完成优惠。全国人大代表在全国两会上提出这一建议,希望有关部门能够注意到,并且早点修改相应条例,让惠及儿童的政策与时俱进。
  修改以身高为评判标准给儿童优惠,亟待从国家层面统一制定。评判年龄更为科学合理,早一点能在公共交通、公园景点等公共场所施行,也可以为其他行业做参考执行。一个微小的改变,可以保障好每一位儿童的合法权益,让他们从中获得切实的优惠,也能让更多家庭从中受益,这也是社会发展进步的体现。  周志翔
编辑:李文 责任编辑:李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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