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儿受欺负,当爹的将对方打成轻伤二级,检察院却做出“不起诉”决定,这是什么原因?近日,《检察日报》专访该案检察官,详细报道办案经过,也再次引发人们对当年这起案件的关注,并对这样的处理结果拍手称快。
事发是在两年前。2021年5月,湖南某职业技术学院副院长谢某将一15岁女生猥亵,可报警后,长沙市公安局望城分局认为谢某的行为没达到刑事立案标准,便只做行政拘留五天的处罚,女生父亲李某次日跑到学校狠揍谢某一顿,然后自首。
经鉴定,谢某轻伤二级,他成了受害人,转而把李某告上法庭。长沙市望城区人民检察院经审查认为,李某打伤谢某的行为虽涉嫌故意伤害,但那是出于激愤实施的伤害行为,事出有因,情节较轻,又是初犯、偶犯,还有自首等从轻、从宽情节,依法不需要对其判处刑罚,对李某作出了不起诉的决定,2022年8月,该院举行不公开听证会,三名听证员一致支持检察机关的拟不起诉意见,经检委会研究后,最终作出不起诉决定。
这一决定曾在网友中引发不小的争议,一方认为李某的行为是在保护家人的基础上作出的,应该得到理解和支持;另一方则认为打人违法,不能因为情绪冲动而对其宽容。其实无论哪一方的观点,都不能否认法律对于维护公众安全和社会秩序的重要性,如何处理不仅关乎个案本身,更关系到整个社会的价值观与法治观念。就职责而言,修改后的检察官法明确提出,检察官办理刑事案件,“既要追诉犯罪,也要保障无罪的人不受刑事追究”。司法实践中,追诉犯罪相对容易,而要保障无罪的人不被追究,需要很大的担当和过硬的专业技能。
更叫人痛快的是关于李某的判决。据报道,检察院启动立案监督程序后,经公安机关立案侦查,2022年9月,法院以强制猥亵罪判处谢某有期徒刑二年二个月,并对其进行从业限制。确保司法公正是一道底线。不以“互殴”定案,让法律真正起到保护好人,震慑坏人的作用,此案判得有情、有理、有面儿。公平正义,这一次有感了。 刘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