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宁夏发布《支持民营企业职称评审十条倾斜措施》,进一步打破户籍、地域、身份、档案、所有制等制约,以期激发、释放民营企业专业技术人才活力。
功以才成,业由才广。民营企业身处市场经济最前沿,其人才队伍建设日益引发关注。《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意见》7月19日发布,其中提到,要完善民营企业职称评审办法,畅通民企职称评审渠道,完善以市场评价为导向的职称评审标准。
为什么要以市场评价为导向?现行评审标准的片面性,过于注重学术成就,不仅无法全面反映候选人的真实能力,也容易导致学术研究与市场需求脱节。因此,建立以市场评价为导向的职称评审标准,有助于修正这种片面性。
此次,宁夏十条措施里不再对论文作限制性要求,专利成果、技术突破、工艺流程、标准开发、成果转化等均可成为评审重要内容;同时列明:对市场业绩突出、企业效益显著和社会贡献较大的民企高级管理人员,可直接申报高级经济师考试,合格可直接参评。突出实绩“论英雄”,注重的是市场认可和创造的经济社会效益,对地方产业来讲,可破解招才难、留才难之困境。尤其重点产业发展,离不开高校、科研院所支持,因此,鼓励教师、科研人员与企业深度合作,取得重大技术突破或有突出贡献者,亦给予其破格参评工程系列高级职称的机会,这也将是增强民企和相关产业吸引力的另一个路径。
再从内部来讲,完善民企职称评审办法之初衷,在于推动企业加快建立高质量人才队伍引领发展。然而,一些民企未能将职称评定结果作为确定岗位、考核、晋升、绩效、薪酬等的重要依据,影响了员工参与职称评定的积极性,亦导致对更高技术人才吸引力不足。是以,在落实十条措施之外,要强化职称评审结果与人才培养、使用的衔接,通过相关政策和奖励机制,建立利于人才成长的科学完整体系,加快推动产业链、人才链、创新链融合发展。 刘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