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河北印发试行版指导意见,明确提出:体育类、科技类和文化艺术类等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经遴选合格,可进入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参与课后服务。
规范非学科类培训,让中标机构直接进入学校培训,是件好事儿,可以拓展课后服务资源、提高服务质量,让每个学生都有机会参与培训。但另一方面讲,引入这些校外非学科类培训,也不会一点儿费用不掏,可谁来出这笔钱、价格多少就有讲究了。据一些网友反映,有地方早前实施相同举措,向学生收费,且限价每个学生3~5元每节课1小时,以20~40个学生计算,课费最高200元,很多培训机构的老师都不愿去,结果就是家长不满意效果、老师不满意课费,最后不了了之。
如何保证课后服务物有所值,防止校内广告、校外挣钱的现象?这是每一个地方将校外非学科类培训引进校园时皆需思考的问题。河北在指导意见中对机构遴选有两次界定,先是教育行政部门统筹确定入围名单,再由学校二次遴选机构与培训项目,至于培训课程和项目,则须符合《义务教育阶段校外培训项目分类鉴别指南》要求。别看只这么一句,实际对学校、培训机构以及教育行政部门来说都不简单,得要做好项目对接。学校要精准评估教情学情,在满足学生作业辅导刚需的情况下,为培训机构提供课后服务项目需求清单;培训机构则需放弃“抢戏”想法,根据学校需求认真做好供给;教育行政部门亦不可文件一出就甩手,须对项目实施情况做好监督管理,及时补漏纠偏。
,做得好了是合作共赢;做不好了,受害的是学生。不能单纯指望文件中笼统的评估、监督条款作为全部保障。在这样的新课题下,学校与校外培训机构都将面临诸多磨合,但最终还是一个“融”的问题。教育部重磅文件《校外培训行政处罚暂行办法》于10月15日正式生效,旨在加强对校外培训的监管,使其成为学校教育的有益补充。所以,进了校园的非学科类培训,得想办法立得住、教得好;没能被选中的培训机构,要及时转型,或进一步提高服务质量。 刘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