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最高法、司法部联合印发《关于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基础性作用推进诉源治理的意见》,要求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在矛盾纠纷预防化解中的基础性作用,深入推进诉源治理,从源头上减少诉讼增量。
基层矛盾纠纷化解是基层治理的重要环节,对社会稳定、经济发展具有至关重要的作用,也是提升居民生活品质、推动社会高质量发展的必然要求。统计显示,2022年人民法院一审受理民事行政案件1610.6万件,诉前调解未进入立案程序的纠纷895万件。很显然,大量的矛盾纠纷通过调解等非诉讼方式在成诉前得以化解,这样一来就有效消解了当事人因诉讼所产生疲劳、厌烦等,同时也减轻了法院的办案压力。
日前,银川市荣获全国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合格城市”,作为社会基层治理的一大抓手,市域社会治理能力提升的背后同样包含着对基层矛盾纠纷化解所付出的繁杂工作,尽管其重点更偏向于共建共治共享领域,但核心仍然在对社会稳定、经济发展的助力和推动层面,这与人民调解的作用是相通相融的。针对加强基层矛盾纠纷化解,《意见》要求,要完善覆盖县乡村组的人民调解组织网络,推进形式多样的个人、特色调解工作室建设,探索创设更多契合需要的新型人民调解组织。加大对婚姻家事、邻里、房屋宅基地、山林土地等基层常见多发的矛盾纠纷调解力度。
的确,日常生活中,一些鸡毛蒜皮的小事,看似寻常、无关痛痒,但积累到一定程度必然会爆发,因此要坚持抓早抓小、应调尽调、法理情相结合,做到及时调解、及时化解。在一些矛盾多发领域,可以鼓励社会团体或其他组织依法设立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但是要确保中立性、公正性,防止商业化、行政化。尤其是在新行业、新业态领域发生的矛盾纠纷,要适应新情况、新变化,及时予以干预、调解和化解,从而切实维护灵活就业和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合法权益。对此,《意见》也给出了“药方”,依托现有的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整合多方调解力量设立“一站式”非诉讼纠纷化解中心,统筹法律服务资源,联动仲裁、行政复议等非诉讼纠纷化解方式,从而合力化解矛盾纠纷。
因此,我们要持续通过细致、专业、及时的人民调解工作,在家长里短、大事小情中理顺人心、温暖人心、凝聚人心,从而推动全市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呈现新局面,让群众生活更幸福、更美好。 孙瑞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