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8日,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联合发布《宁夏回族自治区排污权交易规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进一步规范排污权交易行为、优化交易流程,推动排污权有序流转。该规则将于2024年1月12日起施行。规则明确了排污权交易由交易机构组织,采取公开方式进行,主要包括公开竞价、协议出让、小排放量项目简易出让3种方式。规则明确,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以任何方式骗取排污权指标出售获利、以非法操纵排污权指标交易市场价格或者采用不公平竞争手段交易等行为,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碳排放权是“六权”改革的重要内容,制定和完善碳排放权交易相关的法律法规,明确交易规则、核查规范、信息公开责任等,对参与到碳排放交易中的各主体都提供法律保障,保证市场秩序和公平交易,充分调动各参与企业的积极性。
《实施细则》为形成碳排放交易提供具体指导,一方面,可以让各项交易行为有章可循、有规可依,维护交易各方的合法权益。另一方面,建立有效的监管机制,对碳排放权交易市场进行持续监管,防止内幕交易、发布虚假市场信息和违约等行为,保证市场秩序和公平交易。
碳排放权交易的本质,是鼓励减排成本低的企业超额减排,将其所获得的剩余配额或减排信用通过交易的方式出售给减排成本高的企业,帮助减排成本高的企业实现设定的减排目标,以最低的社会总减排成本控制碳排放总量。建立保障机制的同时,也应该实行激励机制,调动企业参与碳排放交易的积极性。
加强企业参与碳排放权交易的积极性需要政府、企业和社会各方面的共同努力。可以通过财政补贴、税收优惠等措施,激励企业参与碳排放权交易。同时,也可以建立企业参与碳排放权交易的信用体系,对积极参与的企业给予信用评级和信用担保等支持。引导企业建立碳排放权交易的合作机制,通过企业之间的合作,实现资源共享、优势互补,降低企业的减排成本,为企业参与碳排放权交易创造良好的环境和条件。周志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