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1日,最高法、民政部、全国妇联联合召开治理高额彩礼新闻发布会,在发布涉彩礼纠纷典型案例的同时,就《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涉彩礼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规定》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该司法解释强调了禁止以彩礼为名借婚姻索取财物的原则,并对彩礼的范围、返还的条件、当事人的确定等予以规范。
不可否认,曾经有一段时间,彩礼数额不断走高,攀比之风持续蔓延,让不少家庭背上了沉重的经济负担,也给婚姻稳定、家庭和睦埋下了隐患,而且也不利于社会文明风尚的营造与弘扬。对此,多地都出台过指导意见、相关规定予以治理和限制,并且通过精神文明建设来推进移风易俗的深入,在一定程度上遏制和改变了此类现象。不过,从近年来的司法实践和典型案例来看,涉彩礼纠纷案件数量呈上升趋势,在一些地方甚至出现因彩礼返还问题引发的恶性刑事案件。因此,我们也就能够明白和理解最高法为何要对“高额彩礼”出手,就是要用法律的方式,回应群众的现实关切,为群众纾难解困。当然,对于这类案件的司法审判,其更深层次目的和意义还在于引导民众向上向善向美,倡导建立以感情为基础的平等、和睦、文明的婚姻家庭关系,坚决反对包办、买卖婚姻,反对借婚姻索取财物。
应该说,目前无论是社会认知还是法理范畴,对彩礼已经基本形成统一的态度:可以有,但必须合情合理,要在双方能够接受的范围之内,也应当在当地群众普遍认可的范围之内。最高法在阐述典型案例时表示,共同生活时间长短应当作为确定彩礼是否返还以及返还比例的重要考量因素,根据实际情况判决酌情返还部分彩礼,能够较好地平衡双方当事人之间的利益,从而引导树立正确的婚恋观,倡导形成文明节俭的婚礼习俗,让婚姻始于爱,让彩礼归于“礼”。
由此可见,相关司法解释和司法判决的目的非常明确,就是为整治高额彩礼提供法律支撑,让年轻人以及背后的家庭不再受困于高价彩礼,让彩礼重新回到“礼”上,而不是非要在“财”上争高低。要让这一婚嫁领域的传统习俗回归礼节和礼遇的初衷,更加注重对于婚姻的期待与祝福,而非演变为物质交换,非要把礼数异化成面子,非要你给多少彩礼我才同意这门亲事、你给多少嫁妆我才不觉得亏和满意。
婚姻幸福不应用彩礼多少来衡量,以情感为纽带的婚姻更不应异化为“一手交人一手交钱”的交易,此次司法解释进一步统一裁判标准,更好地回应了民众的新要求、新期待。孙瑞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