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6日,中宁县检察院主动适用刑事和解程序,对一起因民间纠纷引发的轻伤害案件主持刑事和解,通过承办检察官耐心细致地释法说理,解开了双方当事人的心结,最终犯罪嫌疑人主动向被害人赔礼道歉并赔偿了全部损失,取得了被害人谅解。
涉案人李某某与常某某为同村好友,今年3月,两人共同工作期间因一句话引发争执,继而动手,造成李某某轻伤一级的损害后果。案件移送审查后,承办检察官认为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同时了解到双方当事人因该案产生的矛盾长时间没有化解,可能引发新的矛盾。为了彻底打开双方心结,承办检察官反复与双方当事人沟通,耐心细致地释法说理,并依法组织刑事和解,最终常某某主动向李某某赔礼道歉并积极赔偿李某某各项经济损失,取得了李某某的谅解。
近年来,中宁县检察院以筑牢“以人民为中心”的司法理念为抓手,深入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和“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厘清政策适用的尺度和边界,积极参与矛盾纠纷化解,办案中充分考量理、法、情的融合,通过刑事和解将矛盾纠纷化解在诉讼外或者诉讼前端,既教育感化挽救犯罪嫌疑人,也尽可能修复因犯罪被破坏的社会关系,更彰显了司法温度,达到执法办案政治效果、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的有机统一。 (通讯员 贾利君 白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