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租房租赁合同到期,承租人既不续租也不肯搬出租赁房屋,法院判决生效后,承租人置若罔闻,一直拒不履行腾退房屋义务。近日,灵武市法院联合灵武市房管所、市检察院、街道办、市公证处等单位,对民生佳苑小区2户拒不腾退房屋的住户进行强制执行。
被执行人刘某、马某于2017年9月申请廉租房并与灵武市房管所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同月分别入住民生佳苑小区廉租房。2021年7月31日合同到期后,刘某、马某一直拒绝腾退房屋,无奈之下,灵武市房管所将刘某、马某诉至法院。
案件经审判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干警向刘某、马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等法律文书,多次到刘某、马某租住的廉租房中寻找二人,均不见其踪迹,只能在门口张贴《限期迁出通知书》。几次电话联系双方,其表示在外地务工,无法到场腾退房屋。灵武法院决定强制腾退,在强制执行前,法院再次通知刘某、马某主动履行义务,但遭到拒绝履行。
当天下午3点,执行局出动6名干警,联合灵武市房管所、市检察院、街道办、市公证处、开锁公司等20余人来到2处廉租房所在小区。在现场,执行干警再次催告刘某、马某履行义务无效后,强制打开房屋,对屋内物品进行清点、记录和造册,现场向灵武市房管所移交廉租房。
执行完毕后,灵武市房管所副所长昝阳表示,法院高效执行,解决了廉租房流转的难题。今后,该所将加快审批程序,让住房困难群众尽快搬进腾退的2户廉租房。 (通讯员 李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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