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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川市场监管局公布十大典型案例 其中四个是虚假宣传
时间:2022-08-25  来源:新消息报
  8月24日,银川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布了2022年第二批民生领域十大典型案例。
  【案例一】西夏区丽之健电子产品铺虚假宣传案
  该铺以吸引中老年消费者体验的形式,宣传其经销的“丽福健”多功能家用锻炼器具有减肥、治疗或调理疾病的功效,构成虚假宣传,被罚款20万元。
  【案例二】银川顺顺调味品有限公司生产销售不合格食品案
  该公司生产销售的500ml装“美周三”牌金字料酒(生产日期/批号:2021-5-25),经依法抽样检验确认为不合格食品,违法所得(66元)被没收,还被罚款10万元。
  【案例三】兴庆区亿食健康管理中心虚假宣传案
  该中心在向消费者推荐普通电子产品人体健康分析仪时,宣传该产品具有“修复治疗功能”“身体检测功能”“检测范围最多可以检测12大系统、253项脏腑……”等功效,构成虚假宣传,被处以5万元罚款。
  【案例四】例宁夏臻和缘贸易有限公司发布违法广告案
  该公司通过微信朋友圈和广告彩页,对其销售的“道圣和”牌道圣康膜冷敷凝胶使用“康膜真的太好了,能替代药房70~80%的药”等具有疾病治疗功能的广告宣传用语,构成违法广告,被罚款3万元。
  【案例五】宁夏毅辉管业有限公司生产销售不合格PVC-U建筑用排水管材案
  该公司生产销售的PVC-U建筑用排水管材(型号:dn 50*en 2.0mm;生产日期/批号:2021-05-21),经依法抽样检验确认为不合格产品,1784米管材被没收,被罚款1.215万元。
  【案例六】华润万家解放东街店未明码标价、销售腐败变质食品案
  该店销售的大蒜、洋葱、“小金桔”等产品不明码标价,“精品彩椒”“精品青圆椒”“龙眼A级”3种商品有肉眼可见的明显霉变痕迹,被罚款5.1万元。
  【案例七】宁夏山逗子杂粮绿色食品科技开发有限公司生产销售不合格食品案
  该公司生产销售的腐竹段(生产日期/批号:2022-1-22批次),经依法抽样检验确认为不合格食品。没收违法所得151.2元、没收不合格腐竹段26kg,罚款2万元。
  【案例八】永宁县杨和镇宁远商行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白酒案
  该商行销售的6瓶52°“海之蓝”白酒(规格:480ml;生产批号:4瓶为20210816;2瓶为20210116)经依法鉴定确认为侵权商品。该商行两年内第二次销售侵权商品,6瓶酒被没收,被罚款7.6万元。
  【案例九】银川市兴庆区宁泰优居采耳保健服务部使用超期未检电梯案
  该服务部使用超过检验有效期的电梯,被罚款3万元。
  【案例十】银川市金凤区唯希医疗美容门诊部有限公司发布虚假广告案
  该公司发布的“炫白瓶水光”产品广告,使用“还原肌肤本色”“亮白抗氧化”的虚假宣传内容,构成违法行为,被罚款1.4万元。(记者 吴彩华)
编辑:李文 责任编辑:李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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