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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阳一失信被执行人主动履行义务
时间:2022-08-25  来源:宁夏法治报
  “法官,我把剩余的5800元履行了,请你们尽快解除我的限制高消费令和失信‘黑名单’,我和家人要去外地,买不了机票。”近日,彭阳县法院终本案件团队的执行法官接到被执行人海某某的电话,称其要前往外地给孩子看病,但因为法院采取的失信、“限高”措施而无法购买机票,一家人急得团团转。
  彭阳县法院于2021年受理了海某某与刘某某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后经法院主持调解,双方达成协议,由海某某支付刘某某货款7400元。但调解书生效后,海某某未履行义务,刘某某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展开网络查控和传统调查,依法冻结划拨海某某银行存款1600元,但未发现其他可供执行的财产。被执行人海某某也一直外出逃避,案件一度陷入僵局。执行法官遂将海某某名下所有银行和网络资金账户予以冻结,依法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并对其发出限制高消费令。后经申请执行人刘某某同意,该案于今年4月8日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据执行法官介绍,案件终本后不久,一度失联的被执行人海某某突然联系执行法官,主动履行了剩余欠款。该案的顺利执结,得益于法院对海某某采取“紧箍咒”式的信用惩戒措施。 (记者 马琳 通讯员 罗志军) 
编辑:李文 责任编辑:李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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