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财经说法 > 财经说法焦点
银川市项目代建办原主任李志刚 受贿一审获刑4年10月罚金30万元
时间:2022-09-02  来源:宁夏法治报
  近日,银川市兴庆区法院依法对被告人李志刚受贿一案公开宣判。
  经审理查明,2006年至2009年期间,被告人李志刚利用其担任银川市工程项目代理建设办公室主任的职务便利,先后向从李德生、山西建筑工程(集团)总公司宁夏国际会展中心项目部张富合、宁夏建工集团有限公司北方分公司经理刘毅等处索取他人财物现金104万元,非法收受他人财物现金110万元,为他人谋取利益。
  兴庆区法院认为,被告人李志刚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现金104万元,非法收受他人财物现金110万元,为他人谋取利益,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受贿罪。公诉机关的指控成立,应予刑事处罚。被告人李志刚具有索贿情形,依法应从重处罚。被告人李志刚归案后如实供述其犯罪事实,系坦白,依法可从轻处罚;被告人李志刚在提起公诉前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真诚悔罪、积极退赃,避免、减少损害结果的发生,依法可从轻处罚;被告人李志刚具有认罪认罚的法定从宽情节,依法可从宽处理。
  被告人李志刚如实供述办案机关尚未掌握的同种犯罪事实,在量刑时予以考虑。依法判决被告人李志刚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4年10个月,并处罚金30万元。判决后,被告人李志刚当庭表示服从判决,不上诉。 (通讯员 孙锋) 
编辑:李文 责任编辑:李娟
权威发布
  •  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 宁
  •  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 宁夏回族
  •  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工
  •  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 《自治
  •  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
  • 便民信息
    精彩图片
    初秋湖城 美如画
    初秋湖城 美如画
    金秋银川蓝
    金秋银川蓝
    宁夏人物
  •  非凡十年 成长|杜多利:见证水管
  •  刘世友:文物保护永远在路上
  •  寇启芳带领宁夏滩羊种业走向全国
  •  巡护员张万东:用脚步丈量对长城
  •  马立军:“这两年要让通城村变个
  • 宁夏财经网版权所有 宁ICP备2021002495号-2
    地址:宁夏银川市中山南街宁夏报业集团商务信息大厦1202室 邮箱:nx_cjw@163.com 电话:0951—60729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