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由惠农区检察院提起公诉的一起偷越国(边)境案一审宣判,被告人陈某某等4人违反国(边)境管理法规,在未办理出入境证件的情况下,结伙偷越国(边)境至缅甸,情节严重,构成偷越国(边)境罪,被惠农区法院依法一审判处拘役4个月至5个月不等、宣告缓刑,并处以5000元至6000元不等罚金。
公诉机关指控:2020年11月,被告人陈某某在云南省昆明市打工期间看到缅甸高薪招聘广告后,电话联系马某某、李某某、柳某某,3人商议后同意与陈某某前往缅甸“淘金”,陈某为3人购买了江苏省至云南省昆明市的机票。4被告人会合后在无出入境证件的情况下按照招工方的安排,通过多次换乘交通工具、步行翻山等方式逃避边防检查非法出境至缅甸孟波,从事电信网络诈骗活动。2021年4月至9月间,4人先后逃离该诈骗团伙,在通过国门入境时被云南边境边防检查站查获。其中1名涉案人员家住惠农区,被公安机关移交惠农区司法机关办理。
案件审查起诉阶段,4被告人均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自愿认罪认罚,惠农区检察院审查了4人的犯罪行为,认为该案属于跨地区作案,由被告人居住地审判更为适宜。法庭上,公诉人通过法庭调查、举证质证、法庭辩论,深入分析该案的犯罪构成及危害,并结合孟连县新冠疫情防控与打击妨害国(边)境管理犯罪的形势对该案发表了公诉意见。最终,惠农区法院采纳了检察机关的意见并当庭宣判,被告人均表示认罪服判。 (记者 张建兴 通讯员 王霄 魏江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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