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谢法官加班办案,帮我追回了购房款。”10月29日,在灵武市法院执行大厅拿到执行款的申请执行人范某某,对法官加班加点办案表示感谢。
2020年11月,与孙某某签订完《房屋买卖合同》并支付12万元购房款的范某某准备乔迁新居,但卖方孙某某多次以各种理由推诿过户并拒绝交付房屋。经多次协商未果,无奈之下,范某某将孙某某诉至法院,后经法院调解,双方达成分期返还12万元购房款的调解协议。
调解协议生效后,孙某某迟迟未履行。案件进入执行程序,执行干警多次通过电话联系并到孙某某家中寻找均未果。执行干警并未放弃,坚持查找财产线索。后经多方打听了解得知,范某某与孙某某买卖的房屋系拆迁安置房,目前该房屋已具备交易条件且可办理过户手续。得知消息后,干警决定通过评估拍卖该房屋的方式实现债权。
拍卖公告发出后,孙某某给法院打来电话,表示愿意履行返还购房款的义务,请求撤销拍卖,但对何时履行义务却一直不予明确答复。直到10月29日,距10月30日公开司法拍卖仅剩一天,执行法官再次给孙某某打去电话,后在执行干警现场释法说理下,孙某某表示愿意履行法律义务,并委托其亲属将案款全部履行完毕。随后,执行干警通知申请人范某某前往法院,现场办理发放案款手续,实现案结事了。 (通讯员 李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