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永宁县法院杨和法庭受理了一起标的额仅10元的案件。
这起案件的原告是一家网店,被告是大学生小马(化名)。11月1日,小马在该网店购买了6双总价值10.93元的袜子,收货后以少发了3双袜子为由,向网店索赔。但网店认为小马索赔金额过高,只愿退款,不愿赔偿。于是,小马申请退款,平台退回了10.93元。11月6日,网店与快递公司核实,发现袜子并未少发,怀疑遭到小马讹诈。为此,网店多次联系小马,但小马一直不接电话。于是,网店诉至永宁县法院,要求小马支付10元货款及100元精神损失费,并书面道歉。
鉴于本案标的额较小,被告又是在校大学生,承办法官决定先线上调解。法官拨通了小马的电话,小马还是有意回避话题,一直强调该纠纷已经处理完毕。承办法官耐心开导,最终小马承认了事实,表示愿意支付货款并真诚道歉。网店获知这一消息后,放弃了100元精神损失费的诉讼请求,双方“隔空”握手言和。 (记者 李荣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