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9日,平罗县法院通过远程视频方式,依法公开开庭审理被告人朱江受贿、串通投标一案。平罗县纪委监委、石嘴山市星瀚集团及平罗县部分企业工作人员到庭旁听案件审理。
公诉机关指控,2010年至2021年期间,被告人朱江利用担任石嘴山市众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石嘴山市环达市政工程有限公司总经理、石嘴山市星凯建筑安装有限公司总经理等职务上的便利,先后非法收受25名个人、单位财物共计107万元,用于个人消费、入市炒股等,为他人在工程项目承揽、工程资金拨付、施工现场检查等方面谋取利益或提供帮助。2019年6月至2020年5月期间,石嘴山市星凯建筑安装有限公司为石嘴山市星瀚市政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工程项目顺利中标,公司法定代表人朱江及相关工作人员联系多家公司为工程陪标,并为陪标公司缴纳投标保证金、制作标书,以确保公司中标,涉案工程中标金额1.7亿余元。石嘴山市星凯建筑安装有限公司帮助其他公司进行陪标,涉案工程中标金额1亿余元。
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朱江作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折合共计107万元,数额巨大;被告人朱江与其他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报价,损害其他投标人利益,情节严重,应当以受贿罪、串通投标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合议庭依法充分保障诉讼参与人的各项权利,根据法庭调查阶段审查的事实,引导控辩双方围绕本案焦点进行陈述和辩论,被告人朱江进行了最后陈述。整个庭审过程庄重严谨、规范流畅、秩序井然,持续了5个多小时。合议庭将对该案认真评议后择期宣判。 (记者 张建兴 通讯员 项美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