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7日,记者从自治区司法厅了解到,“塞上枫桥”调解品牌提升行动开展以来,我区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努力实现调解工作服务基层党委、政府中心工作的能力和水平明显提升,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体系中的地位和作用明显提升,在服务民生和维护稳定的质效上明显提升。今年1至3月,全区排查矛盾纠纷18443人次,化解矛盾纠纷5115件,成功率96.3%。
在巩固、规范城市、农村人民调解组织基础上,重点加强内部单位、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建设,目前已形成以自治区、市、县(区)司法行政部门指导管理为龙头,乡镇(街道)调委会为主导,村(居)调委会为基础,行业性专业性调委会为补充、特色调解室为延伸,与法院、公安、检察机关衔接的多层次、宽领域、全覆盖的人民调解组织体系。全区共有人民调解组织3722个。
大力加强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建立纠纷信息员、专职调解员、金牌调解员、兼职调解员、人民调解志愿者5支队伍,健全依法调解先行、法律服务紧跟、多元力量参与的人民调解队伍网络。人民调解员和专职人民调解员数量分别为19663名和769名,同比分别增长3.9%和15%。吸纳“五老”“两代表一委员”“三官”等担任信访事项人民调解员,配备187名专职人民调解员,建成市、县(区)、乡镇(街道)人民调解专家库270个,聘请人民调解专家库成员5627名,不断优化队伍结构,推动调解员队伍从“数量型”向“质量型”转变。
形成以人民调解为基础,行政调解、司法调解优势互补、有机衔接、协调联动的多元调解工作格局。建立信访事项人民调解组织51个,化解涉及信访矛盾纠纷459件,为上访人员提供法律咨询和法律建议2080人次。指导公安派出所、工商管理、妇联等部门开展行政调解工作,建立情况通报、应急处置、会办协商、跟踪回访等联动机制。目前共建立派驻公安派出所人民调解工作室109个。在基层人民法院设立诉前人民调解委员会和派驻人民调解组织35个,实现诉讼与人民调解程序的高效对接,目前已接受人民法院诉前委派、诉中委托案件逾万件。 (记者 杨秀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