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彭阳县法院草庙法庭用时3天调解8件农民工集体讨薪案件,有效维护了农民工的合法权益,赢得当事人一致称赞。
王某等8人以拖欠劳务费为由,将某药业公司诉至法院,要求支付劳务费3万余元。受理案件后,承办法官第一时间通过王某提供的联系方式联系某药业公司负责人,但电话始终无人接听。后通过王某提供的其他职工联系方式,承办法官了解到该公司因经营不善,员工已被全部遣散,负责人远在福建老家且无法联系。承办法官遂前往公司住所地准备进行现场送达,但该公司已人去楼空,送达工作陷入僵局。为切实保障王某等人合法权益,承办法官走访了周围群众和多家企业,最终通过微信联系到该药业公司负责人。经过承办法官的劝说和双方协商,王某等8人与药业公司达成一致意见并在线签署调解协议,约定药业公司在3个月内付清拖欠的全部劳务费。 (通讯员 杨苗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