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原州区法院约谈两名被执行人,核实其违反禁令的行为,分别对二人采取训诫、罚款等处罚措施。
原州区法院执行干警办案中发现,被限制高消费的失信被执行人王某某、吴某某通过“黄牛”高价购买机票,分别飞往北京、成都、香港等地,存在规避执行行为。经进一步核实,原州区法院依法对两名被执行人进行处罚。在执行程序中,人民法院可以采取包括发出报告财产令、进行网络查控、查封、扣押、冻结、罚款、拘留、信用惩戒、限制消费等执行措施。其中,限制高消费措施旨在通过限制被执行人及相关人员的高消费行为,避免恶意逃债,以此督促被执行人或相关人员主动履行义务,保护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维护司法权威。
为打击违反禁令的被执行人,原州区法院成立以执行局局长为组长、终本团队干警为组员的打击违反“限高令”专项整治活动小组,对该院采取限高、纳入失信惩戒名单人员进行大起底、大查控,针对存在规避执行行为相关被执行人采取罚款、拘留、追究刑事责任等惩戒措施,营造良好的信用体系。 (通讯员 高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