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9日,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公布了3起重点排污单位自动监测数据弄虚作假典型案例,这也是今年以来宁夏生态环境部门公布的第五批生态环境执法典型案例。
【案例一】宁夏某科技有限公司干扰自动监测数据逃避监管排放大气污染物案
今年6月,自治区生态环境厅生态环境执法人员对宁夏某科技有限公司RTO焚烧炉烟气自动在线监测设备开展现场检查勘察,发现该设施全流程标定管上端一段管线被黑色胶布缠绕,胶布下有一处横向切口,影响自动监测设施正常运行。经人工现场监测比对,烟气自动在线监测设备流速、湿度两项数据均不合格且偏差较大,在线数据不能准确反映其外排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的浓度值,烟气自动在线监测设施运行不正常。该公司干扰自动监测数据、逃避监管排放大气污染物的行为违反了《环境保护法》、《排污许可管理条例》相关规定。
自治区生态环境厅依法对宁夏某科技有限公司罚款60万元,并将案件移送至银川市公安局食药环分局立案侦查。目前,公安机关已对1名涉案的第三方运维人员实施行政拘留。
【案例二】宁夏某新能源有限公司篡改自动监测数据排放大气污染物案
今年6月,自治区生态环境厅生态环境执法人员对宁夏某新能源有限公司高清洁重烃改制装置催化再生炉烟气总排口在线监测设施运行情况进行检查,发现该公司在线监测设备工控机中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湿度量程设置与实际分析仪设置不一致。经核实,该公司流量计算公式被修改,湿度参数设置为固定值,上传至监控平台的在线监测数据呈稳定达标状态。该公司篡改自动监测数据排放大气污染物的行为违反了《环境保护法》、《大气污染防治法》相关规定。
自治区生态环境厅依法将案件移送至银川市公安局食药环分局立案侦查。目前,公安机关已对宁夏某新能源有限公司2名涉案人员实施取保候审,并将案件移送至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案例三】宁夏某甲醇公司篡改、伪造自动监测数据排放水污染物案
今年6月,宁东基地管委会生态环境执法人员对宁夏某甲醇公司进行现场检查,发现该公司COD在线监测设备消解时间被多次修改为5分钟。经执法人员进一步核实,该公司委托的第三方运维机构为了确保在线监测数据上传至监控平台时呈稳定达标状态,在公司未知情的情况下,第三方运维机构工作人员在2022年8月至2023年4月期间,擅自多次缩短COD在线监测设备标定时间,修改消解时间,致使COD在线监测设备监测数据严重失真。该公司篡改、伪造自动监测数据排放水污染物的行为违反了《环境保护法》、《水污染防治法》相关规定。
宁东基地管委会依法将案件移送至银川市公安局食药环分局立案侦查,并对宁夏某甲醇公司处以20万元罚款。目前,公安机关已对委托的第三方运维机构1名涉案人员实施取保候审,案件已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新消息报记者 赵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