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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为赚“高薪”偷渡缅甸实施诈骗
时间:2023-10-12  来源:宁夏法治报
  男子吴某为赚取“高薪”偷渡至缅甸实施诈骗,殊不知走上了犯罪道路。
  2018年,吴某在福建帮其朋友收银行卡走流水,后被介绍给周某。周某称其在境外做生意,每月能赚近2万元,问吴某是否一同到境外工作。吴某为高薪所动,毫不犹豫便答应了。
  2019年初,周某安排吴某乘坐火车到达昆明,后辗转至缅甸小勐拉。周某接到吴某后,好吃好喝招待,并带其参观国际赌城,体验了一把“高薪奢侈”的生活。体验后,周某要求吴某帮忙收银行卡,吴某遂联系身在国内的张某某收取银行卡供周某转账、提现。据统计,张某某控制的银行卡资金流水高达268万余元。
  与此同时,家住银川市金凤区的韩某接到自称江苏某金融公司的电话称可免费办理贷款,韩某正在为扩大店面资金缺口而发愁,遂递交贷款申请。“金融公司”收到贷款申请后,以支付手续费、解冻费、利息为由,陆续让韩某支付7万余元,但贷款始终未到账,此时,意识到被骗的韩某立即报案。公安机关经侦查发现,韩某被骗的6万余元在转入张某某控制的账户后已被提现。2019年6月3日,张某某在广西被公安机关抓获,后被法院以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6个月、罚金5万元。
  期间,在缅甸从事诈骗2年多的吴某因受不了非人待遇,逃回国内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2023年1月,银川市金凤区检察院经审查认为,吴某违反国(边)境管理法规偷越国(边)境,出境之后又参与境外诈骗犯罪团伙,在境外针对境内居民实施电信网络诈骗活动,其行为涉嫌诈骗罪和偷越国(边)境罪,遂将其起诉至法院。近日,吴某被银川市金凤区法院以诈骗罪和偷越国(边)境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并处罚金1万元。
  检察官提醒:境外不是法外之地,境外电信网络诈骗犯罪集团打着“高薪招聘”的幌子诈骗他人犯罪的骗术每天都在发生。在“高薪”面前,要保持冷静,要守住“贪心”,不要“不甘心”。 (首席记者 王潇翊) 
编辑:李文 责任编辑:李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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