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0日,自治区公安厅网安总队发布2023年保护网络和数据安全十大典型行政案例。
某物流公司货运部未落实数据安全保护责任案
吴忠市红寺堡区公安分局网安部门在工作中发现,辖区一物流公司在日常运营过程中收集、存储大量公民个人信息,但其存储公民个人信息的电脑未设置开机密码,未对公民个人信息进行脱敏处理。红寺堡区网安部门根据《数据安全法》第二十七条、第四十五条第一款之规定,给予该物流公司警告的行政处罚。
某物业公司不履行个人信息保护义务案
石嘴山市惠农区公安分局网安部门在日常巡查工作中发现,辖区某物业公司未制定内部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个人信息有被篡改及泄露的风险。惠农区网安部门根据《网络安全法》第五十一条和第六十六条之规定,给予该物业公司警告的行政处罚。
某通讯店未落实数据安全保护责任案
石嘴山市大武口区公安分局网安部门在日常巡查工作中发现,辖区一高校内设立的某通讯公司办公电脑未设置开机密码,未建立数据安全管理制度,未组织数据安全教育培训。大武口区网安部门根据《数据安全法》第二十七条、第四十五条第一款之规定,给予该通讯公司警告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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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运营商西吉县分公司未履行个人信息保护义务案
西吉县公安局网安部门在工作中发现,辖区某运营商分公司未成立网络安全领导小组,未指定网络安全负责人,未采取相应的技术措施和其他必要措施确保其收集的个人信息安全,致使其公司职员贩卖手机验证码,涉嫌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西吉县网安部门根据《网络安全法》第四十二条第二款、第六十四条第一款之规定,给予该运营商分公司罚款10万元的行政处罚。
某关键信息基础运营者未履行网络安全保护制度案
银川市金凤区公安分局网安部门对辖区一关键信息基础运营者进行网络安全监督检查中发现,该单位机房防火墙、入侵检测设备的审计日志留存均不足6个月,现场技术检测发现安全隐患100余个。金凤区网安部门根据《网络安全法》第二十一条第三款、第五十九条第一款之规定,责令该单位限期整改,并给予警告的行政处罚。
某科技公司未履行网络安全保护义务案
2023年8月,银川市金凤区一科技公司物流管理平台被黑客攻击爆破,导致该科技公司财产损失。金凤区公安分局网安部门进一步工作发现,该科技公司虽然制定了网络安全管理制度,但未有效落实,并且未采取防范计算机病毒和网络攻击的技术措施,导致危害网络安全的严重后果,存在不履行网络安全保护义务的情形。金凤区网安部门根据《网络安全法》第二十一条第二款、第五十九条第一款之规定,责令该公司限期整改,并给予警告的行政处罚。
西吉某供热公司未履行网络安全保护义务
西吉县公安局网安部门在工作中发现,辖区某供热公司未履行网络安全保护义务,网络安全制度不完善,未开展网络安全应急演练,未落实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制度。西吉县网安部门根据《网络安全法》第五十九条第一款之规定,对该公司处以罚款1.5万元的行政处罚,对该公司网络安全负责人处以罚款5000元的行政处罚。
陈某利用网络从事违法犯罪活动案
贺兰县公安局网安部门在工作中发现,辖区有3人沿街张贴涉黄广告,民警当场将3人查获。经询问,违法行为人陈某利用网络制作涉黄二维码广告,并通过即时通讯工具联络3人粘贴二维码,诱导群众扫描二维码登录涉黄网站。贺兰县网安部门根据《网络安全法》第六十七条第一款之规定,给予陈某行政拘留5日的行政处罚。
泾源县一网民非法利用信息网络案
泾源县公安局网安部门在工作中发现,辖区一网民在聊天软件中发布“群里的友友们谁驾照积分清零时间快到了,我这需要处理6分,有报酬,有想法的联系”等收购驾驶证分消息。泾源县网安部门根据《网络安全法》第四十六条、第六十七条第一款之规定,给予该网民行政拘留3日的行政处罚。
杨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案
青铜峡市公安局网安部门接报警称有人在微信上遭遇诈骗,调查后发现,诈骗犯罪嫌疑人使用的微信账号系杨某提供,经工作,公安机关将杨某抓获归案。经查,2021年1月至10月,杨某通过聊天软件结识收租微信账号上线人员,与上线接触协商后,将自己注册的微信账号出租获得收益。为获取更多利益,杨某在明知上线人员将收租来的微信账号用于实施电信网络诈骗等犯罪活动,仍通过发展身边好友,在QQ群发布收租微信账号信息等方式收购他人150余个微信账号,并将收受的账号提供给上线用于从事电信网络诈骗违法犯罪活动。青铜峡市网安部门根据《网络安全法》第四十六条、第六十七条之规定,没收杨某违法所得,并给予其行政拘留10日的行政处罚。记者 丁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