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银川市公安局交警分局兴庆区一大队组织开展夜查酒驾醉驾专项整治行动时,先后有2名驾车人为了躲避民警检查强行驾车闯卡,另一人帮助阻碍执行职务被警方依法传唤归案,最终3人因阻碍执行职务的违法行为分别被处行政拘留7日。
3月17日晚,兴庆区交警一大队在清和街与解放东路向南100米处设立检查点,对酒驾等重点违法行为进行查处。22时56分,韩某驾驶宁A号红色小轿车由南向北行驶至检查点,无视交警指挥和生命安全,驾驶车辆强行从清和南街非机动车道快速冲卡,由南向东右转弯向解放东路逃逸。
3月18日零时36分,兴庆区交警一大队在同一地点开展酒驾查处工作中,胡某某(女)驾驶宁A号白色小型轿车由南向北行驶至交警检查点,不顾现场交警指挥和生命安全,驾驶车辆强行快速冲卡,由南向东右转弯驶向解放东路逃逸。在此期间,胡某某打电话与马某某(男)联系,马某某在明知胡某某强行冲卡的情况下,帮助其躲避交警检查,并满口谎言,企图遮掩胡某某的违法行为,以及自己阻碍执行职务的行为。
事件发生后,执勤民警迅速调取执法视频及路口监控进行调查取证,锁定闯卡车辆及违法人信息,并传唤该车驾驶人,移交派出所办理。看到民警出示相关证据后,违法人韩某、胡某某对自己现场闯卡逃离、不接受检查,阻碍执行职务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马某某对其遮掩胡某某的违法行为及其阻碍执行职务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第一款之规定,韩某、胡某某的闯卡行为不仅危险,而且构成阻碍执行职务,分别被决定行政拘留7日。马某某因阻碍执行职务,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第一款之规定,决定给予行政拘留7日处罚。 (记者 李毓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