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记者从银川市兴庆区公安分局获悉,3月10日至4月20日,该局开展2024年第二轮“断卡”行动集中收网,刑侦大队全面梳理排查“两卡”涉案线索168条,处置涉违法犯罪嫌疑人107名,其中采取刑事强制措施18人,行政处罚89人,缴获银行卡、手机、笔记本电脑等涉案物品50余件,集中收网行动取得阶段性成效。
明知故犯实施电信网络诈骗
3月21日,刑侦大队反诈专班在银川市某居民楼内抓获犯罪嫌疑人黄某。经查,黄某自2023年5月起,在明知他人利用其银行账户实施犯罪的情况下,帮助张某、虎某某取现9.6万余元。根据黄某供述,反诈专班于3月25日、4月1日,抓获犯罪嫌疑人张某、虎某某。3人行为已构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涉及外地电信网络诈骗案件1起,涉案金额10万余元。目前,3人已被公安机关依法采取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3月22日,反诈专班发现,辖区居民杨某某架设VOIP设备帮助境外犯罪分子拨打诈骗电话实施电信诈骗。锁定杨某某具体位置后,侦查员迅速出动,在金凤区某宾馆内将其成功抓获,现场缴获手机2部、音频连接线多根。经查,3月1日,杨某某与上线取得联系,为获取非法利益,使用音频线连接自己的两部手机,架设简易VOIP设备拨打诈骗电话。截至3月22日,杨某某累计协助涉诈团伙拨打诈骗电话500多通,获取非法利益1000余元。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目前该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跑分”“洗钱”非法获利被抓
4月9日,反诈专班民警在兴庆区某酒店房间将正在实施“跑分”犯罪行为的王某某抓获。经查,2023年11月,犯罪嫌疑人王某某经他人介绍加入跑分“车队”,由上线提供笔记本电脑、U盾等设备。王某某通过社交软件与上线取得联系,在酒店房间内架设“U盾设备”以供上线远程操作。上线输入转账账号、金额及密码后,王某某点击确认完成转账,每日获利500元至1000元不等。王某某的行为已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目前已被公安机关依法采取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4月15日,反诈专班在工作中发现王某某名下银行卡交易异常,涉嫌“洗钱”“跑分”等违法犯罪行为,侦查员立刻开展分析研判工作,发现系“跑分”洗钱团伙作案,后于15日、17日将团伙成员王某某、闫某、吴某某抓获。经查,犯罪嫌疑人王某某经由“朋友”介绍,提供名下银行卡为诈骗团伙取现“洗钱”,后伙同吴某某、闫某一同前往银川多地进行取现“洗钱”,共计金额4.35万元。目前,王某某、吴某某、闫某已被公安机关依法采取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记者 雍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