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民身份证件是每个人独一无二的身份证明,使用伪造、变造的身份证件或者盗用他人的身份证件,必将受到法律的严惩。近日,张某某就因涉嫌盗用身份证件罪,被法院判处拘役。
2014年10月,张某某想申办廉租房但不符合条件,想到已故的哥哥原系复转军人,符合廉租房申请条件且一直未注销户口,就冒充其哥哥的身份信息,到派出所使用自己的头像照片办理了身份证。同年12月8日,张某某以其哥哥的名义向银川市住房保障局申请廉租房,顺利申请成功并居住至今,同时,张某某使用骗领的身份证申请办理了港澳通行证、护照、旅行证和劳工证等证件,多次往返于中国和柬埔寨,甚至在公安机关调查核实期间,张某某还继续使用其哥哥的身份信息接受讯问。
近日,金凤区人民检察院以张某某涉嫌盗用身份证件罪移送法院起诉,法院最终判决张某某拘役3个月,缓刑6个月,并处罚金3000元。 (记者 张韶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