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忠男子丁某谎称自己有劳务工程项目,骗取他人40万元工程保证金后失联近5年,今年3月落网。记者9月8日获悉,贺兰县法院以合同诈骗罪一审判处丁某有期徒刑4年,并处罚金8万元。
2015年4月,丁某经朋友介绍认识了张某和李某,聊天时得知贺兰某房地产开发项目即将施工。当时,张某、李某称可以把部分劳务工程承包给丁某,但双方只是口头承诺,并未签订书面承包合同。几天后,丁某经人介绍认识了承包劳务工程的吴某,便谎称自己在贺兰某房地产开发项目有5万平方米的劳务工程。为取得吴某的信任,丁某还带吴某实地考察,吴某见有施工队已在场内进行初步取土作业,信以为真。同年5月1日,在丁某的哄骗下,吴某与其签订《工程劳务承包合同》并支付40万元工程保证金,合同中约定5月10日吴某不能进场,丁某无条件退还保证金。此后,吴某迟迟不能进场施工,多次联系丁某均无果,经多方打听发现被骗。而丁某拿到工程保证金后,部分用于还款,部分挥霍。2016年11月,吴某报案。今年3月6日,丁某被抓获归案。案发后,丁某家属向吴某退回保证金28万元,并取得吴某的谅解。 (记者 张艳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