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3日,记者从自治区政府了解到,宁夏目前已制定了相关政策,以进一步推动缓解中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
宁夏明确要求,人民银行银川中心支行要会同有关部门疏通货币信贷政策传导机制,综合运用多种工具,细化监管措施,强化政策协调,提高政策精准度,稳定市场预期。抓好支小再贷款、中小企业高收益债券、小微企业金融债券、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等相关政策落实。鼓励金融机构加大金融产品创新,推动扩大动产融资服务,创新应收账款融资、知识产权质押等融资产品,盘活企业存量资产。
自治区地方金融监管局要充分运用货币政策、监管政策、激励考核政策和政府服务的协同作用,着力降低小微企业融资门槛和成本。组织实施“引金入宁”计划,有效增加小微企业金融供给。通过资本注入、整合各类基金、财政补贴和奖励等方式,支持融资担保拓展业务,指导宁夏再担保集团公司在县(市、区)开展试点,推行融资担保业务“5221”风险分担机制。
自治区地方金融监管局、宁夏银保监局要认真落实国家关于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对民营企业加大信贷支持力度、金融机构绩效考核与小微信贷投放挂钩的激励机制、尽职免责实施办法和不盲目停贷、压贷、抽贷、断贷等政策措施,防止对民营企业随意减少授信、抽贷断贷“一刀切”等做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