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度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续保缴费工作已于9月1日开始,截止日期为2017年12月31日,缴费标准与去年相同。
2018年度居民个人缴费标准与去年相同,具体为:学龄前儿童、在校学生及未满18周岁的非在校居民(含准新生儿),个人缴费标准为每人每年120元。18周岁以上(含18周岁)、60周岁以下的居民个人缴费标准每人每年280元。60周岁以上(含60周岁)的老年居民个人缴费标准每人每年220元。低保对象、重度残疾人员个人缴费部分由各级财政承担。
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对象为我市行政区域内不在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覆盖范围内的城镇居民,自愿选择参加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的灵活就业人员和大中专院校、中小学在校学生以及学龄前儿童。续缴2018年的费用的市直、银州区、开发区和凡河新区的参保居民需携带《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证》,到城区内任一铁岭银行柜台办理续保缴费业务。在校就读的学生,可在学校统一缴费续保。需要新参保的城镇居民带身份证(外地户口携带暂住证)、户口本、一张一寸照片到当地医保局居民医疗保险服务窗口办理参保手续,然后即可办理缴费。 (记者/郜玉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