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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已签 卖方却不愿卖房子
时间:2021-12-21  来源:银川晚报
  近日,市民胡女士和家里人通过中介公司购买了两套商铺,合同都已经签了,可这中间却出现了变故。
  胡女士反映,12月7日,她通过中介公司介绍,看中了两套商铺,当时与卖方谈好了价格,双方便签订了合同,同时每套商铺各交了3万元的定金,由中介公司代为保管。第二天当胡女士及其家人准备好材料,过来办手续时,却被告知办不了贷款,“卖方说房子不能办按揭,要不两套房子各涨15000元。”胡女士说,买房前她就告知卖方自己要贷款,现在卖方以不能办理按揭为由不卖房子了,也不愿意承担违约责任。
  随后记者一行来到胡女士所委托的银川市兴庆区千居客房屋信息咨询服务部,工作人员告诉记者,胡女士所购买的这两套商铺是工抵房,一手手续,买房前他们也向卖方确认过可以贷款,现在卖方不想卖房,他们也多次与卖方沟通过。“现在卖方明确回复了,可以按照合同的价格,办理按揭手续。”工作人员说。工作人员表示,如果后期卖方以其它原因为由导致合同无法继续履行,中介公司将继续协助胡女士,全力配合追究卖方的违约责任,他们代为保管的定金也会及时退回。但是据胡女士反馈,卖方在明确回复可贷款后,又一次反悔,不愿意继续履行合同。
  对于这样的情况,北京市盈科(银川)律师事务所律师赵雨薇表示,合同作为双方真实意思表示,是具有法律效力的,双方都要遵照合同里的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卖方没有正当理由反悔的话,买方可以以买卖合同纠纷向法院提起诉讼,主张合同里约定双倍赔偿定金。这也是依据《民法典》合同篇的规定。
  赵雨薇律师提醒,购房人在签订合同时,一定要审查卖方是否是房屋的合法所有权人,是否是产权证书上的所有权人,这样才能保证过户时不会出现问题,同时要对违约责任进行约定。  记者 马美玲 马雨轩
编辑:李文 责任编辑:李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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