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民生民声 > 民生话题
欠缴水费存争议 物业公司私拆水表
时间:2022-11-24  来源:银川晚报
  水表已重新安装。
  家住兴庆区大新家园的市民马女士称,在欠缴水费存疑的情况下,自己家的水表被物业公司私自拆除,并被迫断水8个月,生活受到了极大影响。而物业公司表示,要先缴清欠了两年的水费再通水。经大新镇人民政府协调,目前已将水表重新安装,马女士家也恢复了供水。
  业主 未缴存疑水费被停水
  马女士说,大新镇大新家园的这套房子一直在出租,2021年12月前租户搬走,随后房屋空置。而家中没人的这段时间,马女士的这套房屋不仅产生了巨额水费还被物业公司停了水。
  今年3月,马女士突然接到了物业公司的电话,说她家里存在漏水现象,于是马女士同意物业公司先将门外水表房里的阀门关闭,并表示等她回去后再进行处理。马女士称,等到6月她回到房屋时发现,房屋不但被停水,而且水表也不见了。马女士了解到,水表是被物业公司私自拆除的,而今年1月至3月的水费竟达3600多元。因对水表被拆和巨额水费存在质疑,马女士没有缴纳水费,物业公司也没有恢复供水,居住在房屋里的人生活受到极大影响。“上卫生间要去外面的公共卫生间,喝的水是买的,生活用水是拿桶从别处提回来的。”马女士表示。
  对此,马女士和物业公司进行过多次沟通,但对方拒绝处理,她向物业办等部门进行了投诉,但用水问题迟迟没有得到解决。
  物业公司 先缴清水费再通水
  11月17日,记者来到大新众合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物业公司”)了解情况。物业公司马经理告诉记者,今年3月初他们接到居民反映,说马女士家中可能存在漏水,经过排查发现家里没人但水表却在转动,便推断马女士家中存在漏水,随后联系马女士关闭了阀门。但马女士随后既没有联系物业公司也没有缴纳欠缴的水费,于是在5月30日,物业公司拆除了马女士家的水表。
  对此,马女士称,物业公司在她不知情的情况下私自拆除了水表并带走,导致现在无法判断漏水是水表问题还是管道问题所致,她认为物业公司也要承担部分责任。物业公司马经理称,物业公司和中铁水务签署了趸售协议,小区里的水费是由他们收取的。而马女士家的水费从2020年4月以后就没有缴纳过,这让他们很气愤,并表示,如果物业公司拆除水表的做法有问题,他们愿意承担责任。
  在记者的协调下,马女士表示她可以缴纳所有水费,前提是物业公司进行道歉并将水表安装回去,然而物业公司并未同意。
  进展 水表已重新安装 恢复供水
  据了解,目前大新家园还没有成立业委会,是由社区代行业委会职责和大新众合物业服务有限公司签署的物业服务合同,大新家园所在的大新村社区的党支部书记同时兼任该物业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大新村社区党支部书记张明敏向记者表示,对于物业公司拆除水表停水一事,他从物业公司马经理口中已经得知,并不存在过错。
  随后,记者来到大新镇人民政府相关部门了解情况。处理此事的相关工作人员表示,当时物业公司在电话通知马女士要缴纳水费后,马女士质疑水表存在异常,物业公司以维护为由才拆除的水表,操作时也拍摄了拆除水表的视频。这位工作人员表示,目前他们在积极协调处理此事。
  11月21日,记者了解到,物业公司已经将水表重新安装,至此,马女士家8个月的停水终于恢复了正常。
  律师 拆除水表的行为不合理
  德恒(银川)律师事务所韩学丹律师表示,物业公司作为二次供水服务企业,直接向业主收取费用,在实际上和业主形成了服务合同,若业主产生了欠费,物业公司有告知的义务,应单独告知马女士家中水费存在欠缴,督促对方尽快缴纳,但不得以拆除水表的手段催缴水费。
  对于马女士家专用的这块水表所有权到底归谁?物业公司是否可以拆除?韩学丹律师表示,首先,对于分户水表的所有权是有争议的;其次,即使水表的所有权归物业公司所有,也不意味着物业公司可以拆除水表,拆除水表本身属于不合理的行为。如果是发生紧急情况,为了排除隐患要拆除水表,物业公司也应及时告知业主,并在排除隐患后及时恢复正常供水。
  目前,马女士家中用水已经恢复正常,马女士表示,会尽快支付今年第一季度以前的水费,对于第一季度的费用与物业公司进行协商,协商不成将通过法律途径进行维权。  记者 徐芙蓉 杨晨宇 文/图
编辑:李文 责任编辑:李娟
权威发布
  •  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 宁
  •  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 宁夏回族
  •  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工
  •  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 《自治
  •  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
  • 便民信息
    精彩图片
    沙湖:候鸟越冬的天堂
    沙湖:候鸟越冬的天堂
    冬日唐徕渠景色怡人
    冬日唐徕渠景色怡人
    宁夏人物
  •  发挥科协组织优势 为美丽新宁夏建
  •  张利代表:科技助力欠发达地区转
  •  王兰花代表:精神文明根植沃土 志
  •  赵耐香代表:坚持党建引领 完善基
  •  “幸福草”从西海固走向世界的故
  • 宁夏财经网版权所有 宁ICP备2021002495号-2
    地址:宁夏银川市中山南街宁夏报业集团商务信息大厦1202室 邮箱:nx_cjw@163.com 电话:0951—60729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