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者购买的车辆。
一年前,市民郭先生贷款购买了一台车辆,一年后他发现自己所还利息比之前销售人员介绍的多出不少,这到底是怎么回事?
实际还款金额远大于沟通金额
去年4月,郭先生在银川钧盛雷克萨斯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贷款购买了一辆雷克萨斯ES200。按照销售人员的说法,郭先生的贷款期限为5年,每年需还利息8343元,但近日,郭先生发现他已经向银行总共支付了1万多元的利息。随即,郭先生联系了4S店的工作人员了解情况。
“销售人员给我说,银行利息是每年4.62%,但好像是因为利息前置了,所以前期利息相对多一些。”郭先生告诉记者,当初签订贷款合同时,他提出自己要在一年后提前还款,销售人员给他介绍的贷款利率是4.62%,但在合同中又出现了8.5%的字样,他与销售人员反复确认之后才在合同上签了字,“对方给我说,反正算下来一年利息就是8343元。”
贷款利率前后不一,实际还款金额远大于沟通的金额,4S店的做法让郭先生很不满意。在与4S店协商后,郭先生得到的处理方案是可以免费享受一到两次车辆基础保养。对此,他并不认同。“我一年要多付5000多元利息,他们得把这部分钱给我退回来。”郭先生说。
4S店:沟通有误解 愿进行相应补偿
为进一步了解情况,记者一行来到银川钧盛雷克萨斯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该公司销售负责人徐经理介绍说,在郭先生购买车辆签订贷款合同的过程中,他和销售人员之间的沟通有一些概念上的误解,销售人员所讲的数据很可能是费率,而不是利率。但不管怎样,贷款5年下来,郭先生所还的利息总额是没有问题的,只不过银行在还款过程中将利息归还进行了前置。
沟通过程中,徐经理表示,不论过错在谁,这个事情都会得到一个圆满的解决。最终,4S店给出了具体的处理方案。“我们本着客户至上的宗旨,免费为郭先生更换氛围灯、贯穿式尾灯和语音唤醒尾门。”徐经理说,相应的解决方案需要郭先生提前还清贷款。对于这一处理结果,郭先生表示同意。
律师:双方都有一定过错 签订贷款合同要仔细
针对这起纠纷,北京市京师(西安)律师事务所律师王翔分析认为,这起纠纷中不存在欺诈行为,作为销售者和消费者,都有一定的过错。
“首先4S店工作人员并没有向消费者进行直观的说明,这导致消费者产生了误解。而作为消费者,也有责任把具体的贷款利息和相关事项核实清楚后再签字。”王翔说。
此外,王翔提醒:“一定要仔细查看合同的每一项条款,把约定的内容确定清楚后再进行签字。另外,如果在贷款过程中出现了比较陌生的专业性描述,消费者最好再咨询一下专业人员,这样可以更好地保障自身合法权益。” 记者 张韶奇 王浩南 文/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