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8日上午10时,宁夏高速交警十一大队通过智能监控系统对辖区路面进行巡查时,发现一辆内蒙古牌照的小型客车在京藏高速和定武高速的连接枢纽处快车道内倒车。导致其他驾驶人在经过这辆小客车时,不得不采取制动,造成了极大的交通安全隐患。
十一大队民警迅速与车主联系,通知其到就近的高速交警大队处理。11时许,司机王某抵达红寺堡宁夏高速交警十一大队,经询问得知,该名王姓男子年前在甘肃的岳父家,过完年准备回到内蒙古的老家,行驶至交叉路口时觉得自己走错了路,于是打算把车倒向另一个岔道口,从另一条路走,哪知道自己犯下了这么严重的错误。让他更懊悔的是,他倒车重选的路,反而是离家更远的路。
在高速公路倒车的违法行为,该驾驶员被处以罚款两百元,驾驶证记12分的行政处罚。因其驾驶证在一个记分周期记满12分,他将面临参加科目一考试合格后,才能获得驾驶证。
高速交警提醒广大驾驶员,逆行、倒车、掉头,被称为高速公路上“最严三违法”!这三种交通违法行为,不但严重干扰正常交通秩序,影响道路通行能力,还极易引发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
记者 郭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