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马忠)“小区类似物业费调整、停车难等矛盾纠纷,如果处理不好不仅闹心,而且还可能闹上法庭。解决业主与物业矛盾的最好途径不是诉讼,而是双方坐下来去协商。”7月13日,吴忠市红寺堡区新民街道罗山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主任徐志成说。
“现在厨房用水正常了,家里没有恶臭味了,邻里关系也都和睦了,这都得感谢你们的帮忙。”近日,家住红寺堡区罗山花园住户马某向回访的徐志成说。5年前,李某所住的单元楼左侧一至六楼下水管道经常堵塞。住在一楼的李某向物业公司反映,物业公司指派人员进行疏通,但几年来,堵了通,通了堵,问题依旧。不久前,社区调解员在排查中得知此情况,主动组织物业公司和住户进行调解。“单元下水管道是公共设施,下水管道堵塞不是一家的责任,大家都要承担。”经调解,物业公司和六家住户各出300元、共计2100元,由物业公司联系专业的水暖工进行施工,彻底解决了困扰大家五年之久的问题。
自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和党史学习教育开展以来,自治区司法厅以打造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塞上枫桥”调解品牌为抓手,健全多元参与化解机制,推动矛盾纠纷化解多部门协调联动,并在物业等部门开展行政调解工作,对适宜采用人民调解方式化解的物业纠纷,通过诉前告知等方式,实现诉讼与人民调解程序的高效对接。截至目前,全区共有物业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室)31个,形成了多层次、宽领域、全覆盖的人民调解组织网络,实现了矛盾纠纷“一站式”化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