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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川住房公积金政策迎来新调整
时间:2022-09-21  来源:银川日报
  9月19日,记者从银川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经银川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第27次会议审议通过,银川公积金迎来新调整并试行,缴存职工个人购买自住住房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最高贷款额度为60万元;夫妻均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缴存职工家庭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从70万元提高到80万元。
  缴存职工购买自住住房可提取直系亲属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购房款,偿还自住住房贷款可提取直系亲属住房公积金用于偿还贷款本息,缴存职工可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其直系亲属在区外(含区内各市县区)购买的自住住房购房款。
  据介绍,缴存职工及配偶直系亲属(父母、子女)在区外(含区内各市县区)购买自住住房,可以提取缴存职工及配偶的住房公积金账户中的缴存余额用于支付直系亲属购房款,累计提取金额不得超过所购房屋总价款。此外,职工可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偿还其直系亲属在区外(含区内各市县区)的自住住房贷款本息。
  值得注意的是,缴存职工个人购买自住住房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在最高贷款限额内,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可贷额度由不高于缴存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的20倍提高到25倍;缴存职工家庭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可贷额度,在最高贷款限额内,由不高于缴存职工夫妻双方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之和的20倍提高到25倍。
  延长再交易住房(二手房)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准入年限,缴存职工购买再交易住房(二手房)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时,房屋使用年限要求从20年延长到不得超过25年。全面推行个人住房组合贷款,缴存职工购买自住住房,可申请个人住房组合贷款。
  凡在全国任一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购买银川地区自住住房的,均可在银川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含商转公),贷款政策与银川本地缴存职工保持一致。
  据介绍,本次住房公积金提取和贷款政策的调整,旨在有效解决缴存职工购房资金困难,减轻还贷压力。提取政策的调整主要体现了“一人购房全家帮”,缴存职工本人公积金及其直系亲属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可互用于支付其本人及直系亲属在区内外购房款和偿还住房贷款本息。贷款政策的调整主要体现了提升缴存职工购房资金能力,缴存职工个人及家庭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和可贷额度的提高,以及交易住房(二手房)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准入年限的延长和组合贷款和异地贷款支持范围的扩大,有效扩大了市民购房资金来源,解决了购房资金困难。 (记者李鲲鹏)
编辑:李文 责任编辑:李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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