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自治区教育厅发布通知,明确从2023年起,不再发放《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和《全国毕业研究生就业报到证》(以下统称“就业报到证”),取消就业报到证补办、改派手续,不再将就业报到证作为办理高校毕业生招聘录用、落户、档案接收转递等手续的必需材料。
《通知》要求,各高校要妥善做好毕业生档案转递工作,毕业生到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就业或定向招生就业的,档案转递至就业单位或定向单位;到非公单位就业的,档案转递至就业地或户籍地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暂未就业的,档案转递至户籍地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学校要严禁将档案交由学生自带,应通过机要或邮政部门毕业生档案邮寄专用通道进行转递。
就业报到证是毕业生转移学籍档案关系和户口关系的凭证,是应届毕业生到就业单位报到的凭证,也是毕业生初次参加工作时间的记载和凭证。毕业生初次到就业单位报到时,须持报到证。
随着此次《通知》的发布,报到证不再作为办理高校毕业生招聘录用、落户、档案接收转递等手续的必需材料,确实能为不少同学减少烦恼。但还要提醒各位同学,毕业离校前该拿的证件和档案都要仔细查看。 (记者李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