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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23家定点医院 102家定点药店“双通道”报销
时间:2023-10-10  来源:新消息报
  10月7日,自治区医保局发布消息,截至目前我区将五个地级市23家定点医疗机构、102家定点零售药店纳入执行“双通道”报销政策的定点医药机构范围。按照要求,已对346个国家谈判药品进行“双通道”支付。这些药品包括治疗肿瘤、罕见病、慢性病等疾病用药,涉及各个临床领域,通过国家组织议价谈判价格平均降幅超50%,使更多的“贵族药”开出“平民价”。
  据介绍,参保患者可以通过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两个渠道的“双通道”购买使用谈判药品。按照要求,我区对“双通道”谈判药品执行定医疗机构、定责任医师、定零售药店“三定”管理。原则上每个县(市、区)范围内确定不少于一家二级及以上定点医疗机构作为谈判药品定点医疗机构,由治疗相应疾病的主治及以上临床医师担任责任医师,由各市、县(区)医保部门会同医疗机构共同确定符合条件的定点零售药店作为谈判药品定点零售药店。
  在支付政策和待遇衔接方面,按照谈判药品先行自付比例扣除自付费用后的费用,参保患者门诊使用谈判药品起付线为500元/年,职工医保和居民医保分别按照75%和60%比例支付。参保患者住院使用谈判药品时,不另设起付线,按照住院医保支付政策予以报销。谈判药品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与基金年度最高支付限额捆绑使用,职工医保和居民医保分别为40万元和13万元。今后,谈判药品年度最高支付限额随待遇水平政策调整时同步进行调整。对于已纳入宁夏门诊慢特病用药范围的谈判药品优先按照“双通道”管理政策执行,不重复享受门诊慢特病保障政策。
  自2021年底“双通道”报销政策实施以来,截至今年8月底,共有232.34万人次参保患者享受我区谈判药品“双通道”报销政策,通过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两个渠道共发生国家谈判药品费用5.69亿元,为患者报销3.66亿元,实际报销比例达到64.3%,有效提升了药品供应保障水平,方便了参保患者特别是肿瘤、罕见病、慢性病患者就近用药报销。 (记者 裴艳)

 

编辑:李文 责任编辑:李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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