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0日,宁夏科技厅公示了2023年度自治区“瞪羚”企业名单,认定宁夏美邦寰宇化学有限公司、宁夏共享机床辅机有限公司、宁夏保隆科技有限公司等8家企业为自治区“瞪羚”企业。
“瞪羚”企业是指持续进行研究开发和科技成果转化,形成企业核心知识产权,并以此为基础开展经营活动,以科技创新或商业模式创新为支撑,进入高成长期的科技企业。这8家“瞪羚”企业涵盖化工、新材料、机械制造等领域,其中银川市3家、宁东基地3家,石嘴山市和中卫市各一家。根据2022年8月发布的《宁夏瞪羚企业认定管理暂行办法》,对通过审定的自治区“瞪羚”企业公示无异议后下达认定文件,颁发证书及牌匾,有效期3年。
被认定为自治区“瞪羚”企业,宁夏给予相应的政策扶持,主要有支持开展科研攻关和科技成果转化,对“瞪羚”企业申报的自治区重点研发计划项目、重大科技成果转化项目予以优先支持。认定后3年期满再次评估合格的,自治区财政一次性给予100万元奖励。对符合条件的“瞪羚”企业纳入“宁科贷”、科技金融补助等科技金融业务支持范围,优先给予支持。(记者 倪会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