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女士通过手机查看店内情况。
张女士在居然之家怡星童乐汇经营着一家艺术学校,最近商场方通知,因企业经营模式转变,接下来要与另一家公司合作经营,需要所有商家签署一份三方协议。但张女士对这份三方协议存疑,拒绝签订。她表示,在与商场方协商的过程中,还发生了许多不愉快的事情。
管理方主体变更 商户担心后续经营
去年6月,张女士与银川居然之家家居建材有限公司兴庆分公司签订了租赁合同,在怡星童乐汇商场经营一家艺术学校,合约期为3年,房租按季度交纳。今年1月份,商场管理方却通知张女士,接下来将与另一家企业合作经营,需要与所有商家再签订一份三方协议,以后也由第三方企业接替居然之家继续与所有商户履行合约。
张女士觉得,当初之所以选择进驻该商场,主要是看中居然之家的品牌效应和信誉保障,如果今后由第三方企业接替管理,她担心商场在以后的招商、运营方面,会对自己学校的经营产生影响,所以拒绝签订三方协议。张女士说,随后在正常经营的过程中,商场方却对她的商铺采取了断电措施。
“当时商场管理方说,断电是因为我没有签三方协议。我认为签任何协议,必须是在双方友好协商的情况下签订的,而不是用这种方式逼迫我来签字。”张女士说,商场方的断电行为,已经给学校的正常经营和品牌信誉造成了一定影响,再加上商场方突然变更合同主体方,她认为商场存在违约行为,无法再继续合作。张女士希望,商场方除了对故意断电行为道歉外,还要按照合同中所约定的违约责任进行相应赔偿。
三方协议自愿签订 变更主体不影响经营
对此,银川居然之家家居建材有限公司兴庆分公司负责人罗某介绍,因为企业经营战略调整,决定与宁夏光耀美居家居建材购物有限公司合作经营,而商家所签订的三方协议只是今后商场经营的主体发生变更,租赁合同还是按照商户们最初与居然之家所签订的合同继续履行。并且三方协议商家也可以自愿签订,并非强制性,所以商场方并不存在违约责任,因此不能接受张女士的诉求。“如果商户不愿意签三方协议,可以继续和居然之家履行合约,房租到期后可继续给居然之家交纳。”罗某说。
此外,对于张女士所反映的断电一事,商场负责人称,与张女士签订的租赁合同中已明确约定租金需在每个季度最后一个月的20日前交纳,但张女士迟迟未履行合同约定,商场方催缴无果后,才采取了断电措施。所以,断电行为并非是张女士所说的因拒签三方协议所致。
●律师解读
商场方未构成违约 建议协商解决
宁夏怀远律师事务所郜睿律师告诉记者,对于合同的变更和转让,在《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三条中有明确规定: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而在张女士与商场方所签订的《商铺租赁合同》中,已经明确约定了在合同履行的过程中,甲方可以保证乙方合同权利义务的前提下,有权转让商铺的经营使用权或抵押商铺。
“当初张女士和商场方签订了合同,在法律上就视为双方是经过协商同意的。所以商场管理方要变更合同主体,在能够保证张女士合法权益,且三方协议也不是强迫签订的前提下,商场管理方并没有构成违约。”郜睿说。
至于张女士所担心的合同主体变更后,会对自己学校的招生经营产生影响,郜睿说,张女士的担心可以理解,但双方签订的只是租赁合同,如果在合同中没有附加相应的约定,商场管理方也只是承担出租人的合同义务,所以张女士的担心并不成立。此外,对于张女士所提出的撤场、赔偿等诉求,郜睿建议张女士还是通过协商解决。 记者 滕戈 张可 文/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