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高空抛物致死案一审宣判被告人周某死刑。其作案动机实在让人气愤——自己不能自食其力,产生厌世和仇视社会情绪,想跳楼又不敢跳,就想砸死别人来求死。对此,被害人家属曾愤怒质问:如果这些人想死,随便拉个人当垫背,我们就没有很好的手段对付他们吗?判决下来,大快人心,或许也是一种答案。只是,对逝去的无辜生命而言,一切都太迟了。有很多机会避免悲剧发生,可机会又被谁夺了去?
今年6月,28岁女子小娄在吉林长春一小吃街买烧烤时,被周某高空投掷的砖头砸中,不幸离世。11月27日,该案开庭审理,未当庭宣判。12月13日,该案在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宣判。被告周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经济损失43611元。庭审中,周某没有提出上诉,也没有向被害人家属道歉。
检方起诉时适用的罪名不是高空抛物罪,而是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这是一个与放火罪、投毒罪相当的刑事罪名,甚至比杀人罪更加严重。所以此案的审判,给予了公众司法公正的信心,也给受害者及其家属以告慰。在感谢司法公正的同时,小娄的姐姐表示,如果有关方面及时介入,采取有效措施,便不会出现无辜的受害者。这本是一场可以避免的悲剧,除了周某,她认为物业和夜市管理方等也应对事件负责,后续将追究涉事物业等相关机构、部门责任。
据周某交代,事发前的6天时间里,他曾向楼下抛物十多次,包括砖头、桶装水、罐装可乐,砸伤两人。另据媒体报道,这一危险,附近摊主曾向夜市管理方反映,伤者报警后,警方出警,但因没监控,找不到嫌疑人。事发后,小娄的姐姐曾去周某所住公寓探查,发现公寓30楼往上的楼道内堆放了很多砖头、瓷砖,进入天台的门也未关闭。至于高空抛物,直到出事一个多月后,公寓墙上才出现相关警示语。“哪怕有一个单位负起责任,及时制止这种行为,排除安全风险,妹妹还会遭此不幸吗?”小娄的姐姐说。
以生命为代价的警醒太沉重了。如果在这几天中,任意一次抛物引起重视,都有可能阻挡悲剧发生。消防法规及相关物业服务规范对楼道内不得堆放杂物有明确规定,此外,天台门未关闭,也与物业企业未尽职有关。根据《民法典》,若物业公司未采取必要安全保障措施,须依法承担部分过错责任。
娄女士家人要对其他责任方进行追责,是最正常的诉求,理应得到法律的支持——夺去小娄生之机会的是“懈怠”,当懈怠成为常态,本可避免的悲剧避无可避。 刘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