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报道,近日起至今年9月,宁夏交管部门在全区组织开展两轮、三轮电动摩托车及电动自行车交通安全整治工作。此次专项整治针对“摩电车辆”闯红灯、逆向行驶、违法载人、不按规定车道行驶、超速行驶、非法改装、未满16周岁驾驶电动自行车、驾乘人员不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驾驶未注册登记的电动自行车等违法行为。
长期以来,大家对“摩电车辆”出行的需求愈来愈大,与之相应的是呼吁治理的声音也越来越强烈。尽管过去采取过多种措施来规范使用和骑行行为,但时至今日,“摩电车辆”随意穿行、占用机动车道行驶、闯红灯、乱停放、加装车篷、驾驶人不戴头盔、违规载人等现象仍很常见,由此衍生的交通事故时有发生。因此,对“摩电车辆”进行整治成为必要之举。
“摩电车辆”问题涉及面广、数量庞大,尽管不断有相关措施出台,却都没能实现“由乱到治”的明显转变。在城市“摩电车辆”巨大的存量面前,仅靠在重点路段的交警进行查处,效果的确有限。想要形成长期治理的局面,还是要在专项治理的基础上,对“摩电车辆”进行升级管理,通过号牌将“摩电车辆”和所有人进行绑定,再利用城市中的交通摄像头进行监测,对“摩电车辆”的不文明交通行为及时纠正,尤其是对交通组织中违法行为进行严厉处罚,长此以往才能培养良好的使用习惯。
“摩电车辆”虽小,给出的治理命题却很大。答好这道题不仅需要交通部门,还需要市场监管、城市管理、消防等部门协同发力,更需要市民守好文明底线,形成群策群力、群防群治的合力,才能最大程度上降低“摩电车辆”带来的各种隐患。 吴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