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是社会治理的基本单元,是党和政府联系服务群众的“最后一公里”。近年来,随着经济发展和生活水平的提升,进一步提升社区服务水平、完善社区服务体系尤为重要。今年自治区政协十一届五次会议期间,自治区政协委员周涛、杨有贤共同为完善社区治理体系,提升社区治理能力、服务水平发声。
加快发展社区服务业
提高社区居民生活品质
“目前,我区社区服务领域虽然在逐步拓展,服务内容不断增多,但还是不能满足居民需求,当前居民普遍关心的金融保险、劳动就业、医疗卫生、社会教育等服务项目还不够普及,居民就近就地得到帮助也比较困难。建议发展社会福利和社会救助服务,积极构建覆盖社区各类弱势群体的新型社会福利、社会救助和社会优抚工作体系和服务体系。”周涛委员说,加快社区各类便民利民商业网点、餐饮业和新兴服务业网点规划建设,支持和鼓励各类便民利民服务企业在社区开展就地服务、上门服务、网上服务,促进社区便民利民服务网络化、市场化、产业化。依托街道办事处、社区服务中心,建立家政服务信息网络,重点培育规模较大的社区家政服务公司开展家政服务,鼓励发展家庭保洁、婴幼儿保育、残疾人护理等多种类型的社区家政服务。积极创办社区就业实体,大力开发与社区居民生活相关的社区环境建设、卫生保洁、安全保卫、设施维护、停车管理等公益性就业岗位,广泛吸收和援助低保、下岗失业人员、“4050”人员、特殊困难人员以及有就业能力的残疾人就业,鼓励他们自谋职业和自主创业。
提升社区治理水平
提高居民幸福指数
在杨有贤委员看来,不断提升社区治理水平,创新基层社会治理新模式,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求,对夯实国家治理根基具有重要意义。但“缺人手、不智能”等因素严重制约着社区治理效能的发挥,社区治理合力尚未形成、社会组织参与社区治理存在堵点、社区权责边界不清、行政化职能过多。
杨有贤委员建议,健全多方参与矛盾纠纷调解联动机制,建立调节工作联席会议机制。强化街道基层组织功能,加强街道司法所、警务室、物业办、市场监管所等职能单位对所属社区居民易发生矛盾纠纷的民事调节作用,推动矛盾纠纷化解工作重心下移、关口前置,从源头上化解纠纷。推进三方合作的共治共享模式,采取“公益属性、企业微利、政府托底”的办法,建立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居民自治的“三方”合作模式,激发社会积极性和创造性。以法治化手段建立社区机构与物业公司相互贯通的机制纽带,充分调动物业公司积极性和服务有效性,配合社区做好小区工作。制定社区居委会职责清单,让社区回归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监督、协助服务、协助管理等职责。记者 王 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