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两年社会生活中,泛起一种“容貌焦虑症”或“身材焦虑症”,即一些人对自己的先天形象不甚满意,通过各种方法或途径,改变自己的面容,意图由此获得事业或恋情等方面的改善机会。
在此背景下,“整容贷”应运而生,部分网贷平台与医美机构联合推出整容类相关贷款产品,向爱美但又经济拮据的人伸出了“经济援助之手”,以超前消费的形式,力促一些人的“形象投资”愿望实现。
但这也催生了不法分子将求职与整容相结合,通过发布虚假招聘信息、许诺高薪回报等方式吸引求职者,以就职需提升形象等借口要求被害人到特定医院进行整容并引导被害人贷款,随后与医美机构分成获利的诈骗手段。那么,这种新型的“整容贷”应如何认定?
下面通过一个案例,跟大家一起了解一下相关法律规定。
基本案情
2019年7月,小美通过一求职平台找工作,在平台上投递了应聘总裁助理的简历,小王在平台上看到了小美的简历,便化名“金总”通过微信联系小美说可以帮小美找私人秘书的工作,随后便介绍了所谓“王总”和“王总”的司机小赵给小美认识。
小赵在一辆宝马车上对小美进行了面试,并告知小美成为老板的私人秘书工资每月高达五六万元。面试后小赵告知小美,自己的老板因为长相问题没看上小美,然后给小美介绍了几家美容医院,并许诺整容后会给小美安排入职。
小美来到小赵介绍的美容医院进行整容,面对高额的费用,想到入职成功后的丰厚工资,小美听从小赵的建议选择了通过贷款平台贷款进行整容,八万元的贷款直接打到了美容医院的账户,小赵、小王以及美容医院对违法所得进行了分成。
整容后,小美要求入职,但小赵以老板“王总”出车祸一直昏迷为由拒绝给小美安排工作。因为不能入职又无法偿还贷款,小美意识到自己可能被骗,于是选择了报警。公安机关对相关美容医院进行侦查后,发现与小美情况相同的被害人多达十余人,被诈骗数额近五十万。
案件评析
一审法院经审理认定小赵、小王的行为均构成诈骗罪,判处小赵有期徒刑四年九个月,罚金人民币五万元;小王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罚金人民币五万元。宣判后,小王不服,上诉至北京三中院。
北京三中院经审理认为,小王、小赵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共同虚构事实骗取他人钱财,数额巨大,二人的行为已构成诈骗罪,均应依法予以惩处。小王与小赵相互配合,共同虚构高薪招聘的事实,小王冒充招聘中介“金总”负责接触、面试被害人,并安排被害人与小赵冒充的“老总”司机见面,后由小赵带被害人前往美容机构贷款整容,小王的行为为小赵继续实施的后续诈骗活动奠定了基础,系整个诈骗犯罪必不可少的核心环节,小王与小赵在共同犯罪中作用相当。
一审法院根据小王、小赵犯罪的事实、犯罪的性质、情节及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所作的判决,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定罪及适用法律正确,量刑适当,审判程序合法,依法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提 示
本案的发生,骗子固然非常可恶,应当受到处罚。但从防范犯罪的角度,本案也给广大求职者特别是女性求职者以下提示:
首先是要树立正确的求职观。正确的求职观下,选择工作岗位应当脚踏实地、与自身能力相匹配。本案的被害人发布求职信息想要应聘总裁助理,希望既有简单的工作又有高额的收入,于是给了骗子可趁之机,成了骗子精准诈骗的对象。骗子利用宝马车进行面试,降低了被害人的心理防线,又虚构高薪工作岗位吸引被害人,进而以容貌不符合老板要求的理由要求被害人整容,正是因为错误的求职观,被害人对这种拙劣的借口降低了防备,进而被骗。
其次是要树立正确的审美观。爱美之心人皆有之,但这种“美”不应仅仅局限于外在的美,当下部分人存在容貌焦虑、身材焦虑的问题,想要通过整容来提高自己的社会地位和运气。但一个人的能力并非由外在决定,内因才是主要矛盾,内在美也是人与人之间差别的主要方面。本案中的被害人正是没有树立正确的审美观,才会为了获得一个虚假的高薪职位而不惜改变自己的容貌。
再次是要树立正确的消费观。当前有些人享受着超前消费带来的便利和舒适,但超过个人实际经济能力的过度超前消费往往会带来很严重的后果。本案中,小美等被害人无力负担高额的整容费用,便听从了骗子的建议,选择了贷款整容的方式进行了超前消费,寄希望于入职后的高薪来偿还贷款,殊不知自己成了骗子用来“空手套白狼”的工具。
提醒广大求职者,如果遇到要入职先整容的工作岗位,首先要想想是不是被骗了。如果遇到诈骗要及时固定证据并报警,让骗子受到应有的惩罚。 |